正文

象山學(xué)之綱維(1)

宋明理學(xué):南宋篇 作者:蔡仁厚


象山之學(xué),只是 先立其大 ,只是 一心之朗現(xiàn)、一心之申展、一心之遍潤 ,真是簡易直截。但要講象山學(xué),卻又甚難。因為象山?jīng)]有分解,他要做的分解,孟子早做過了。象山曾說: 夫子以仁發(fā)明斯道,其言渾無罅縫。孟子十字打開,更無隱遁。 既已十字打開,便無須再做分解了。故牟先生說象山學(xué)是 非分解的性格 ,是第二層序上的學(xué)問。(與 分解地立義 之為第一層序者不同。)他只是根據(jù)孟子而講實學(xué),以抒發(fā)他的實感實見,而歸于實理實事之踐履。在此,試分三端,以略述象山學(xué)之綱維。

一、辨志、辨義利

志,是行為發(fā)動的根源所在。辨志,就是要遮撥物欲、排斥意見,使世俗的名銜、地位、官爵、權(quán)勢,皆攀緣不上,使是非善惡、正邪誠偽,皆昭然朗現(xiàn),使人不能不在這根源究竟之地,作一真正的抉擇,以決定自己做人的方向途徑。此便是象山教人的霹靂手段。但辨志亦須有個標準,而利己或利人即是從道德意識中顯發(fā)出的、簡明直接之準衡。利己,即是私、即是利;利人,即是公、即是義。此即象山所謂 義利之辨 公私之辨 。

象山說: 上是天,下是地,人居其間,須是做得人,方不枉了。 又說: 今人略有些氣焰者,多只是附物,原非自立也。若某則不識一字,亦須還我堂堂地做個人。 科名、知識、權(quán)爵、富貴,皆是物。 附物 者只是依他力,只是氣焰薰炙。唯立志者才能持守自立,才有堂堂地做人的精神氣概。人首先必須自覺地做個人,有此自覺,即有道德意識之醒豁,以分辨公私義利。據(jù)《語錄》記載: 先生嘗云:傅子淵自此歸其家,陳正己問之曰:陸先生何言?乃對曰:辨志。復(fù)問:何所辨?曰:義利之辨。 若子淵之對,可謂切要。 又一條云: 陳正己自槐堂歸,人問先生所以教人者,正己曰:首尾一月,先生諄諄然只言辨志。 首尾一月,言不離辨志,可見象山不是據(jù) 書 而講學(xué),而是以 人 來講學(xué)。他講的是 人學(xué) ,是 生命的學(xué)問 。若與生命不相干,安得為正學(xué),安得為圣賢學(xué)問?

象山講義利之辨,講得最精到、最痛快的,是在白鹿洞書院應(yīng)朱子之約,講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茲節(jié)錄其講義于后:

子曰: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此章以義利判君子小人,辭旨曉白。然讀之者茍不切己觀省,亦未能有益也。某平日讀此,不無所感。竊謂君子于此,當辨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習(xí),所習(xí)由其所志。志乎義,則所習(xí)必在于義;所習(xí)在義,斯喻于義矣。志乎利,則所習(xí)必在于利;所習(xí)在利,斯喻于利矣。故學(xué)者之志,不可不辨也。

科舉取士久矣,名儒巨公皆由此出,今為士者固不能免此。然場屋之得失,顧其技與有司好惡如何耳,非所以為君子小人之辨也。而今也以此相尚,使汩沒于此而不能自拔,則終日從事者雖曰圣賢之書,而要其志之所鄉(xiāng),則有與圣賢背而馳者矣。

推而上之,則又惟官資崇卑祿廩厚薄是計,豈能悉心力于國事民隱,以無負于所任使之者哉?從事其間,更歷之多,講習(xí)之熟,安得不有所喻,顧恐不在于義耳。誠能深思是身不可使之為小人之歸,其于利欲之習(xí),怛焉為之痛心疾首,專志乎義而日勉焉,博學(xué)審問慎思明辨而篤行之。由是而進入場屋,其文必皆道其平日之學(xué),胸中之蘊,而不詭于圣人。由是而仕,必皆供其職,勤其事,心乎國,心乎民,而不為身計,其得不謂之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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