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jié) 孟子

陳柱講諸子 作者:陳柱


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書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文。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辯》、《文說》、《孝經(jīng)》、《為政》。其文不能宏深,似非孟子本真也。

然則《藝文志》十一篇,乃連外書四篇而言。今外書已亡,止存七篇耳。其七篇之目如下:

《粱惠王》

《公孫丑》

《滕文公》

《離婁》

《萬章》

《止子》

《盡心》

今欲研究孟子,下列各書可供參考:

趙岐(錳子章句》

朱熹《孟子集注》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

焦循《孟子正義》

高步瀛《孟子文法讀本》

唐蔚芝先生《孟子大義》

第三節(jié)學(xué)說性善論孔子日:“性相近也,習(xí)相遠(yuǎn)也?!笨鬃由w以謂人性本相近,維習(xí)于善則為善人,習(xí)于惡為惡人。當(dāng)其未習(xí),蓋如陰陽二電,未經(jīng)摩擦,渾然如一,不分陰陽,不別善惡,則性固無善無惡也。至孟子乃標(biāo)性善之旨,其書七篇,言政言教,莫非本于性善之說。而《告一篇,論之尤精詳。

公都子日:“告子日:‘性無善無不善也?!蛉眨骸钥梢詾樯?,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蛟唬骸行陨?,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今日性善,則彼皆非與?”

孟子日:“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日: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止子篇》)孟子之意,蓋以為仁義禮智,皆人性本有,換言之:仁義禮智即人之性。仁義禮智為善,故日性善。而人所以有善有惡者,則視乎此性之得失,非此性之有善惡也。孟子既主性善,故由是推之,而立其教育論、政治論。

教育論孟子既主性善,故其教育:

第一步主存性,第二步主擴(kuò)性。

所謂存性者,以人本有此善性,換言之,即本有此仁義禮智之性,惟當(dāng)存而勿失耳。

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篇》)此蓋謂人之所以與禽獸異者,惟此善性。惟小人則本有而去之,君子則本有而存之耳。

善性既須保存,則當(dāng)禁外來之侵伐。

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于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

(《告子篇》)然則人之為惡者,伐去其善性而已,非其性之本惡也。善性既能存,故又當(dāng)擴(kuò)而充之。

凡有四端于我者,皆知擴(kuò)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dá)。茍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茍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公孫丑篇》)此擴(kuò)性之說也?;蜓詳U(kuò),或言充,其在他文,或言推,或言達(dá),均一義也,雖然,所謂擴(kuò)之云者,亦須順其自然,不過嚴(yán)防外物之侵伐,而使其得遂自然生長,如樹木者焉。

故茍得其養(yǎng),無物不長;茍失其養(yǎng),無物不消此“養(yǎng)”字最含有自然之義。如魚之于水,人之于空氣,失之則死,而得之亦極自然。反之若加以強(qiáng)力,則反足以害之。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無若宋人然,宋人有憫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日:  “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論孫丑篇》)此文“正心”二字,當(dāng)是“忘”之誤,分為“亡心”,“亡”又誤為“正”,后人遂讀為“必有事焉而勿正”句,  “心勿忘”句。其文義遂難通矣。古文忘與妄通,詳見拙著《墨子間詁補(bǔ)正》。必有事焉而勿妄,勿妄勿助長也。如此,則文甚明白。孟子蓋以助長為妄;不耘苗為無事。無事則外物足以伐性,猶不耘則莠可以傷苗,妄則傷其本性,猶助苗適以害苗也。故其教育最重學(xué)者之自得。

君子深造之以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離婁篇》)故孟子之教育學(xué)說,可謂主張自然主義,發(fā)展個性主義者,皆基本于性善之說者也。夫惟其善乃可以任自然,乃可以任發(fā)展也。

政治論孟子之教育論,既本于性善之說,而貴擴(kuò)充,其對于政治立論亦同。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孫丑篇》)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梁惠王篇》)以不忍人之心擴(kuò)而充之為不忍人之政,所謂推恩也。其推之之道奈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諸掌。(《梁惠王篇》)蓋謂吾愛吾親,要當(dāng)推其愛于他人之親,使他人亦得各愛其親;吾愛吾子,當(dāng)推其愛于他人之子,使他人亦得各愛其子。

然則推之法當(dāng)如何乎?

  是故明君制民之產(chǎn),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然后驅(qū)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今也制民之產(chǎn),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王欲行之,則盍反其本矣。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jǐn)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fù)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篇》)此段實可謂孟子政治學(xué)說之總論,所謂王道仁政者也。其大旨實在乎先富而后教。一言以蔽之,皆擴(kuò)充愛己之愛,以及人者也。皆不失孔子忠恕之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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