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人的家庭狀況自然不會被貴人身邊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現(xiàn)在也無可講述。只是這時代的民歌泄露了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藝麻如之何?縱橫其畝。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少年男女直接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的自由在這時代已經被剝奪了。在樊籠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將仲子兮!無逾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憤中嚷著: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這種婚姻制度的背景應當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離。詩人只管歌詠著城隅桑間的密會幽期,野外水邊的軟語雅謔,男女間的堤防至少在貴族社會當中已高高地筑起了。說一件故事為例:前五○六年,吳人攻入楚國都城的時候,楚王帶著兩個妹妹出走,半路遇盜,險些送了性命。幸運落在他的一個從臣鐘建身上,他把王妹季羋救出,背起來跟著楚王一路跑。后來楚王復國,要替季羋找丈夫,她謝絕,說道:處女是親近男子不得的,鐘建已背過我了。楚王會意,便把她嫁給鐘建;并且授鐘建以" 樂尹" 的官,大約因為他是一個音樂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禮制,但東周的貴族還沒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貴族家庭中的一種普遍現(xiàn)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諸侯的婚姻里有這樣的一種奇異制度:一個未來的王后或國君夫人出嫁的時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給新郎做姬妾,同時跟去的婢女還不少,這些遲早也是有機會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做媵。更可異的,一個國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國君依禮,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 年,齊國就利用這種機會把晉國的一位叛臣當作媵女的仆隸送到晉國去,興起內亂,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這次變亂中的事。
媵女而外,王侯還隨時可以把別的心愛的女子收在宮中。他們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發(fā)生骨肉相殘的事件,在春秋時代真是史不絕書。舉一例如下:衛(wèi)宣公(前七一八至前七○○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
后來急子長大,宣公給他從齊國娶了一個媳婦來,看見她很美,便收為己用,叫做宣姜。子通庶母,父奪子妻,在春秋時代并不是稀奇的事。這時代男女禮防之嚴和男女風紀之亂,恰成對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氣憤不過,上吊死了。宣姜生了兩個兒子,壽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傾陷急子,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齊國去,同時買通一些強盜要在半路暗殺他。壽子知道這秘密,跑去告訴急子,勸他逃走。他要全孝道,執(zhí)意不肯。當他起程的時候,壽子給他餞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強盜殺了。
急子醒來,趕上前去,對強盜說:衛(wèi)君要殺的是我,干壽子甚事?他們不客氣地又把他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