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4)

血腥的謀殺 作者:(英)朱利安·西蒙斯


維多克所處時代的人們并不關心捍衛(wèi)法律的人,而是對罪犯感興趣,有時候甚至為罪犯叫好。巴爾扎克是維多克的朋友,并且以他為原型塑造了伏脫冷這個人物,在《高老頭》和其他書中都曾出場。和維多克一樣,化名杰克柯林的伏脫冷是個喬裝高手,也是既善良又陰險。他棄暗投明當了警察。不過,巴爾扎克的興趣不在于塑造出一個類似維多克的人物,而是描繪一個行為準則超乎法律之外的主要人物。伏脫冷說:“每一百萬中間總有十來個狠家伙,高高地坐在一切之上,甚至坐在法律之上,我便是其中之一?!?被捕的時候,他有機會做了一番慷慨激昂的發(fā)言:“難道從來沒見過苦役犯?一個像我這樣氣派的苦役犯,可不像別人那樣沒心沒肺。我是盧梭的門徒,我反抗社會契約那樣的大騙局?!?正如A.E.默奇所指出的,巴爾扎克有時會讓英雄變成罪犯,但是從未讓英雄變成偵探。他對于犯罪、秩序和社會道德關系的觀念與葛德文近似,而與威爾基柯林斯不同。

1 語出《高老頭》第三章。

2語出《高老頭》第四章。

歐仁蘇(1804—1857)最著名的作品是《巴黎的秘密》,這部巨著很大一部分沿襲了維多克的傳統(tǒng)。事實上它直接受到《回憶錄》的影響,同時也從萊德克利夫夫人的恐怖小說中獲得一些啟發(fā)。一位道德高尚的貴族主人公難以置信地生活在巴黎貧民窟,與一幫小偷和殺人犯為伍。這些歷險故事往往很夸張,雖然涉及很多罪犯和風俗的見聞,但是所謂“秘密”從現代角度來看稱不上秘密。大仲馬(1802—1870)的作品中也有幾段推理的描寫,比如《布拉熱洛納子爵》中達達尼昂的推理與查第格關于馬和母狗的推理非常相似。大仲馬第一個指出簿子上一頁撕去的紙的書寫印跡會留在下一頁紙上。但是大仲馬主要將巧妙的詭計手法告訴讀者,就像十八世紀的流浪漢冒險小說一樣,而這些詭計也不過是在詐騙時使用的騙術而已。

詹姆斯芬尼莫爾庫珀所寫的一兩篇傳奇小說同樣運用了偵探小說的推理方法。庫珀最著名的作品是關于偵察員“鷹眼”追蹤敵人的故事?!苞椦邸敝赋隽藘芍卉浶g的差異,從本質上說這是查第格的技巧在不同時間、不同國家的再現。

英國作家愛德華布爾沃-利頓(1803—1873),即后來的利頓勛爵,也強調傳奇小說中的犯罪特征。默奇將他的第二部作品《佩勒姆》(1828)作為討論的對象。他指出,佩勒姆勛爵遇到的問題是典型的偵探問題:他的朋友雷金納德葛蘭維爾爵士即將因謀殺罪遭到審判,除非佩勒姆能“在后天之前找到確鑿的證據解決這個案件,并將另一個人送上審判席”。不過,這個附帶的情節(jié)并不是故事核心,利頓關心的是罪犯世界和官方世界的斗爭,而《卡列布威廉斯》的謀殺事件卻是小說的中心。利頓的四部優(yōu)秀犯罪小說中,主人公均是罪犯。《夜晚和早晨》(1841)是其中最好的一部,再三向讀者展現出葛全和利爾本勛爵之間的不同。前者犯了罪,但是本質上還是個好人,只是誤入歧途。后者雖沒有違反法律,但是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尤金阿拉姆》(1832)基于一樁真實案件:學問精深、道德高尚的阿拉姆因為十四年前犯下的殺人案被定罪后處以死刑。利頓的這些作品和現代犯罪小說確實有聯(lián)系,但是也不能過分夸大這種聯(lián)系。它們透露的觀點是:罪犯是羅曼蒂克的局外人,他譴責殘酷社會的不公正、法官的愚昧和腐敗。這在十九世紀上半葉非常盛行。由于早年激進主義思想和不幸的婚姻,利頓塑造了一些遭到上流社會拋棄的人物,他以一種同情的心態(tài)看待這些人物。但是他的觀點又讓人難以理解。在尤金阿拉姆事件里,他說:“一失足成千古恨——永遠摧毀掉幸福的生活。”

偵探小說直到有組織的偵探機構出現之后才能產生,這樣的觀點邏輯上有說服力,但嚴格來說并不正確,因為埃德加愛倫坡(1809—1849)撰寫史上第一篇偵探小說的時候蘇格蘭場偵查科尚未成立。那個時候美國還沒有哪座城市設立了任何形式的警察機構。下一章會討論偵探小說和警察機構中偵探部門發(fā)展之間的關系。但是,坡的故事和實際的警察辦案并沒有多大關系,這是他的天才頭腦使然。他讀過維多克的事跡,甚至可以說如果《回憶錄》不曾出版,坡就塑造不出筆下的業(yè)余偵探,但同時也必須加上一句,坡對維多克的謝意僅僅因為后者激發(fā)了他的想象力。他的五篇短篇偵探小說中可以找出后來偵探小說每一種情節(jié)變化的源頭,只是在這里或那里有某些延伸??梢哉f這五篇小說框定了偵探小說的模式。他是無可爭議的偵探小說之父,雖然可能已經被許多后代比下去了。

需要認識到,坡并不認為自己創(chuàng)作的是偵探小說——

“偵探”一詞在創(chuàng)作第一篇小說《莫格街謀殺案》時還無人

知曉——他也不認為這些小說有多么重要。作為一位小說家,和利頓以及當時其他作家一樣,坡的創(chuàng)作源泉來自恐怖浪漫故事。正如埃德蒙威爾遜所說的,他并沒有遠離那個時代的精神,而且是其中最典型的一個——“一個完全羅曼蒂克的人,和他同時期的歐洲人非常相似”。作為小說家他可能算是幸運的,成年時期恰逢美國文壇風氣較為寬松。他的作品表現出對歐洲的渴望,周圍人對藝術的無知恰恰刺激了他,從而幫助這顆牡蠣中的珍珠得以成熟。T.S.艾略特說坡思想狹隘,亨利詹姆斯則說“過分嚴肅地審視他,這本身就是不嚴肅的”。毫無疑問,他們還記得,大西洋將他同文明分割開來,為了奏響文明的音符他做出了不懈努力。就像對待詩歌和科學一樣,他總是希望在小說中制造出新生事物,他的好奇心是無窮的。再次引用艾略特的話:

他那強烈的好奇心表現在青春期前期心態(tài)下所喜歡的事物上:對于自然、機械和超自然的好奇,密文和密碼,難題和迷宮,象棋選手機器般的頭腦和天馬行空般的思緒。他對各式各樣的事物充滿了好奇心,讓人欣喜和驚異,但最后又不禁產生了厭倦,因為那些興趣古怪異常、卻缺乏持續(x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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