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文帝詞窮,想等趙綽離開后再赦免摩訶父子,乃下令趙綽退下去吃飯。趙綽說:“臣奏獄未決不敢退”,堅持不走,直至文帝納其諫,作出處置后才退下。
趙綽守法不計私怨。大理寺張固(大理寺掌管禮樂制度的下級屬官)來曠控告趙綽“濫免囚徒”,文帝派近臣去查驗,證實來曠控告不實。文帝大怒,要殺掉來曠。趙綽對這個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屬官,卻為之力辯,說來曠法不當死。文帝惱怒,拂衣入閣不予理睬。趙綽找借口入閣繼續(xù)勸說,終于說服文帝,免來曠死罪。
趙綽執(zhí)法貴有“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執(zhí)著精神。趙綽依法辦事的阻力往往來自所謂金口玉言的專制驕橫的皇帝,所以不免常常碰壁,可他碰了南墻不回頭,有可貴的“法癡”憨態(tài)。“惡錢案”中他與文帝的對話可謂千古絕唱,令君子嘆服,也使媚上曲法者汗顏。隋時法律禁止損壞錢幣,有兩人在市場上用損壞的錢幣換好錢幣,被抓后,文帝下令斬首。趙綽力爭法不當死。下面是史載文帝與趙綽的對話:
“上曰,不管卿事。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對曰,臣望撼天心,何論動木。上復曰,啜羹者,熱則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趙綽邊拜邊向文帝靠近,呵之不退,直至文帝收回成命。
趙綽護法不怕死。文帝晚年愈發(fā)對臣下嚴酷少恩,臣下稍有不慎即遭庭杖。受杖者幾乎都是死。功臣賀若弼發(fā)幾句牢騷被活埋,御史監(jiān)師因對衣劍不齊的武官不彈劾,文帝竟命殺之,諫議大夫毛思祖諫勿殺監(jiān)師,也遭殺。在如此險惡的政治氣氛中維護法律尊嚴,“逆龍鱗”,真是以卵擊石,然趙綽不懼。某日,刑部侍郎辛亶穿大紅褲子,文帝以“厭蠱”定罪,將斬。趙綽竟敢以“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為由抗旨,這在當時是犯死罪的。文帝對他說:“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绷顢刳w綽。趙毫無懼色,說:“陛下寧殺臣,不可殺辛亶”,從容解衣準備赴殺場。文帝問其緣由,他說:“執(zhí)法一心,不敢惜死”。文帝拂衣入閣,過了許久出來終于下令釋放趙綽和辛亶。
中國封建社會無一不是極端專制的人治社會,君主“言出法隨”,常法不守,是社會動亂和人民苦難的主要導因。正是趙綽這樣的弼臣以自身的生命為代價,嚴格守法,方使民眾少受君主任意的蹂躪。張釋之、魏徵之屬令人欽佩,但他們有漢文帝、唐太宗等明君的愛護,他們都主張守法;相比之下,趙綽面對的卻是喜怒無常、不恤臣下的暴君,其難度和風險要大得多。因而愈益顯現(xiàn)出他的難能和可貴。
贊文帝“廷尉當是也!”中國專制社會里也有“執(zhí)法如山”的官員,但是他們背后多半有一個明君,魏徵背后有一個唐太宗,包公背后有一個宋仁宗。是帝王在自己的“一時喜怒”與“萬世常法”之間作正確取舍的結果。這一傳統(tǒng)的開創(chuàng)者首推漢文帝。近來讀史自娛時,對張釋之處理“犯蹕”的故事又有了新的理解。
文帝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于是使騎捕之,屬廷尉(屬,委也)。張釋之審理后說:“縣(長安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以為行過,既出,見車騎,即走耳。”釋之奏當:此人犯蹕(乙令:蹕先至而犯者,罰金四兩。),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睆堘屩卮鸬溃骸胺ㄕ咛熳铀c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鄙狭季迷唬骸巴⑽井斒且?。”
以前看此文時,只是為張釋之不畏皇權、據(jù)法力爭、維護法的尊嚴的人格所感動,當我再次讀到這里時,則更為文帝的守法精神所折服。沒有漢文帝就沒有張釋之,甚至沒有這一傳統(tǒng)的代表者趙綽、包公之流。漢文帝,是彪炳千秋的“文景之治”的開創(chuàng)者。打下劉家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