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
與檢驗縱向一體化決策相關的交易成本假說所取得的成就一樣,交易成本經濟學家在契約的設計和持續(xù)期上同樣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一個早期著名的例子是PaulJoskow的論文《契約持續(xù)期與關系專用性投資:煤炭市場的實證證據》對于將近300份煤炭契約的持續(xù)期所進行的經濟學分析(1987,本書第13章)。他認為隨著相關的關系性投資越來越重要,交易雙方會發(fā)現(xiàn)對于重復性的交易,依靠事前將條款和條件具體化的長期契約將會使雙方受益,而不是依靠重復的談判。為了驗證這個假想,他對大量煤炭契約的樣本進行了分析。實證結果對此假設給予了相當有利的支持,而且這些結果經受住了其他規(guī)格/類型的模型、樣本和估計方法的檢驗。因此這些結果也為以下觀點提供了相應的實證支持:相關的關系性投資的(重要性)變化深深影響著買賣雙方縱向一體化關系的構筑。他的發(fā)現(xiàn)第一次提供了正式的證據表明投資的專用性會產生事后為設計和管理長期契約的重復談判的成本。
交易雙方決定要簽約就必然需要選擇契約條款。交易成本研究關于締約的一項成就在于突出了契約設計中的私人命令,即交易方要求構建他們之間的關系從而以最小的代價促進有效的適應。VictorGoldberg和JohnErickson的論文《長期契約中的數量和價格調整:關于石油焦炭的案例研究》通過對于石油焦炭契約的詳細分析(1987,本書第14章)描述了長期協(xié)議的變化以及復雜性。他們所關注的是數量和價格的調節(jié)問題。他們的分析始于(1)生產的地點專用性以及流程的便利性與(2)由于石油焦炭的體積與有害性特征所要求的及時從煉焦廠運走。他們從這兩方面探索石油焦炭契約的持續(xù)期與最低數量要求。隨后他們轉而研究價格調整條款,將廣泛的價格調整條款的目的歸于減少簽約前搜尋行為和簽訂協(xié)議后對于契約條款的操縱行為。
Goldberg和Erickson所強調的契約的一個方面是契約條款之間的互動,即對于某個條款的解釋依賴于協(xié)議中的其他條款 這些細節(jié)只有通過深入的案例分析才能獲得。然而,案例分析易于受到事后合理化的影響,而對于大樣本的更加正規(guī)的統(tǒng)計分析則不容易受其影響。ScottMasten與KeithCrocker的論文《長期合同的有效適應性:天然氣行業(yè)的 絕對付款 條款》對于最低采購要求或者說 絕對付款 的分析,是早期少數系統(tǒng)證明契約的設計是基于效率原則的研究成果之一(1985,本書第15章)。 絕對付款 意味著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不同于以前的解釋,Masten與Crocker認為購買責任是一種適當的激勵履約的機制,是出于有效違約(efficientbreach)的考慮,最優(yōu)購買比例會隨著交易特點的變化而變化。他們對于將近300份契約的研究表明天然氣契約的條款確實隨著交易特征的變化而變化。
公共政策
與芝加哥學派一樣,交易成本經濟學在抵制反壟斷法律中的非友善傳統(tǒng)(即對于所有的非標準的契約安排表示出敵意)方面有所貢獻。然而盡管交易成本經濟學在解釋縱向一體化和契約行為中所取得的成功使得經濟學家以及政策制定者總體上認可有選擇地使用縱向一體化中存在潛在的效率,但是直接將交易成本的邏輯整合到反壟斷法法庭辯論中的情況,迄今為止還比較有限。
明確采用Coase所推崇的評估組織的方法的優(yōu)勢在RoyKenney和BenjaminKlein《捆綁預售經濟學》一文(1983,本書第16章)對于捆綁銷售的分析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傳統(tǒng)的反壟斷法對于產品捆綁的反對主要體現(xiàn)在兩次高級法院對于電影捆綁的判決中,即允許壟斷者將壟斷權擴展到非壟斷的產品的判例。芝加哥學派挑戰(zhàn)了以上邏輯,并且為電影的捆綁提供了一個價格歧視的解釋。盡管芝加哥學派的解釋被人們廣泛接受,但是Kenney和Klein證明將價格歧視作為一個動機是與事實不符的。他們將電影的捆綁預售以及未切割的鉆石的掩蓋式銷售解釋為為了節(jié)約考核成本。電影和鉆石(與其他商品相比)擁有一個特質,即他們的價值是同質化的,作為購買者很難確定,而作為生產者也很難控制。掩蓋式銷售降低了在分類和重新定價方面所耗費的時間和資源。分析的結果表明,那些看上去似乎難以闡釋清楚的合同條款其實都具有一定的內在根源,這一分析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了解競爭性經濟現(xiàn)象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