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時的貴族們并沒有從學術和文學角度深刻理解儒學和漢文學。匯集了當時最高水平的漢文學者的詩集《懷風藻》(公元751年),其作者們的水平也只是熟知漢字并擅長仿作漢詩而已。
佛教受到圣德太子及其以后歷代朝廷的越來越大的保護。以國幣接連地興建起大寺院并撥予大片土地和幾百人的奴婢。朝廷的提倡佛教的政策在圣武天皇時達到頂點。圣武天皇在公元741年(天平十六年)命令各國都要修建“金光明四天王護國寺”(國分寺)和法華滅罪寺(國分庵),緊接著又在京城建起東大寺,并鑄造作為主佛像的達五丈三尺的金銅(合金)的盧舍那佛譯者注:盧舍那佛,佛教天臺宗認為盧舍那佛僅次于釋迦牟尼,梵文為Vairocana,漢文常譯作“遍照”或“遍一切處”。公元743年動工,公元752年完工。為此,圣武天皇傾盡國幣,并強使人民出錢服役。東大寺及其大佛,不僅在美術價值方面,就是在顯示古代日本人能營造這樣大的建筑和金屬鑄造技術方面,也是有很大歷史意義的。在這個時期前后是古代日本佛教文化的最盛期,文化史上稱之為天平時代。
受到朝廷如此保護的佛教,是專以“鎮(zhèn)護國家”即祈求天皇制的安泰為使命,并完全離開了個人遵守戒律納歸正道、開悟佛法靈魂得救等佛教的根本精神。另外,這種佛教與群眾的信仰
無關,與以前一樣,僧侶是不許到群眾間講說佛教,而群眾也不許到寺院拜佛。
飛鳥和奈良的大寺院的宏偉建筑以及安置在其中的多種多樣的佛雕,墻壁上和天棚上的佛畫以及使用的各種工藝品,這每一件都是優(yōu)秀的藝術品。這些作品的無名作者巧妙地消化中國技術的能力是令人瞠目的。但這一切是把因時代變化而變化的中國式樣一個個幾乎是原樣照搬過來的,未免太有些異國情調(diào)了。實在令人難以想象這佛教藝術的境界和《萬葉集》的境界會是同一個時代的同一個社會里的產(chǎn)物。因此,與其說這是日本文化的一部分,倒不如說是中國佛教藝術的一個支流。
另外,當時的奈良雖有被后世稱為“南都六宗”的六個“宗派”,但這并非是根據(jù)信仰而分的宗派教團,而是佛教哲學的學派。學僧們把在中國興起的學說統(tǒng)統(tǒng)輸進來,在僧院的書齋,儼然以與中國僧侶一樣的氣氛進行研究。據(jù)說當時輸入的手抄佛經(jīng)量竟可以與唐代中國相媲美。
就這樣,越是中國風格,就越受到古代貴族們的喜愛。反過來說,他們所喜愛的就是中國式文化,而這又正是古代日本的貴族文化。在他們的頭腦中瞬時也沒有離開過“大唐國”。他們醉心于此,只要是唐物不論什么都要盡快輸入,同時,也想由此來顯示日本也是不次于唐朝的文明國家。佛教藝術與哲學的輸入也就是這種努力的表現(xiàn)。
盡管佛教藝術品高超,但佛教信仰卻只是個低級的鎮(zhèn)護國家的咒語,造型美術的式樣和教義的經(jīng)典能夠輸入,但卻無法輸入真正的信仰內(nèi)容。正因為如此,就勢必要把一切說成是傳統(tǒng)的“日本式”文化。這種所謂“日本式”的,在律令體制下,猶如把天皇神化,把不經(jīng)考試錄用官吏等方面與唐朝法令不同之處都解釋為“日本式”是一樣的。將這譽為發(fā)揚“日本精神”或“國體本義”,這件事并不足以顯示日本社會的進步,實際上卻是暴露日本社會的停滯,勿寧說醉心于唐的先進文明,敢于拼命航海,并以積極進取的氣概去學習它,這才應該是奈良朝貴族值得夸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