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袁世凱集團關于新政的指導思想
《遵旨敬抒管見上備甄擇折》不能僅僅簡單地把它看做是袁世凱集團對清廷上諭的響應與服從,實際上,它成為袁世凱集團后來在清末新政中的指導性文件和綱領。袁世凱移督北洋所行新政基本上就是按著這一奏議的思路進行的。
袁世凱認為:“全局至重,庶政彌繁。當積重難返之秋,為改弦更張之計,因革損益,各有所宜?,F(xiàn)或苦于人材之不敷,或絀于財力之不足,而又有浮議撓之,痼習蔽之,雖有良法美意,未易一概施行。臣權衡輕重緩急,通盤籌劃,其驟難興舉者,貴乎循序漸進,不可操切以圖;其亟須變更者,又貴乎明斷力行,不為龐言所動。核其要在于熟審治法,能慎始乃能圖終。探其本在于廣植眾材,能得人乃能行政。其余理財講武,以次遞施,因時制宜,興利剔弊,而成效乃可得而言也?!闭窃谶@種思想的指導下,袁世凱向朝廷提出了他的關于新政實施方法的10條意見。
1.慎號令。袁世凱針對戊戌變法到庚子前后朝廷朝令夕改的情況,指出:“號令者,國之大權,臣民之所欽仰也。必精審詳度,計天下實可遵行者,而后毅然出之,決無反汗,期在必為,始可風動四方,日臻上理。倘不慎之于始,或發(fā)一號而窒礙多端,勢將半途中輟?;蚴┮涣疃鞅讌渤?,又將易轍而行。甚或破除積習,不便貪庸,群起撼搖,多方阻格。持之不堅,終將廢置。迨號令頻更,眾情疑惑,遇有善政,亦且相率觀望,視若具文,不肯力行,安能收效。”袁世凱認為,要想真正取得新政變法的成功,一定要慎重號令,一旦“擇定施行,便成萬鈞不移之勢,無論如何為難,亦必堅持定見,始終不渝”,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新政的成功。袁世凱移督北洋后的行動事實,便是對這一政治主張的最好注釋。
2.教官吏。袁世凱認為,要想取得新政的成功,就必須改變過去那種行政人才“用非所學,類多嫻于文藝、拙于政事。又自咸同軍興而后,保舉捐納,階進日多,流品益雜”的現(xiàn)象。所有官吏必須懂得“一切西政、西史”,或“派令出洋游歷”,或“分設課吏館,專就吏治、時務、交涉等項,擇要輯書”,發(fā)令官員學習。今后錄取官員的標準,“必廣求兼通古今中外之人”。只有這樣,才能使官吏階層既無“廢棄之憂”,又能“鼓舞奮興”。“濟急之方,莫先于此?!?/p>
3.崇實學。袁世凱指出:“百年之計,莫如樹人。古今立國,得人則昌。作養(yǎng)人材,實為圖治根本。查五洲各國,其富強最著者,學校必廣,人材必多。中國情見勢絀,亟思變計,興學儲材,洵刻不容緩矣?!币朐炀托率饺瞬?,就必須讓各行省“多設學堂,或仿照各國學校章程,區(qū)分等次,以次推廣。務使僻壤窮鄉(xiāng),皆有庠序。擇中外有裨實用之各項書籍及各國著有成效之各種學術,延師講授,分門肄習”。當務之急一在于翻譯西書,二在于酌聘洋員作為教習。只有這樣,才能使新式人才迅速蔚興,新政才不至于流于形式。
4.增實科。袁世凱認為,要想造就新政人才,就必須漸廢科舉,相應增加實際應用學科?!捌渑f科中額,每次遞減二成,實科遞增二成,以六成為度。使士子知所趨向,爭自濯磨,皆漸勉為有用之材,以求奮于功名之路。迨三科之后,學堂中多成材之士,考官中亦多實學之人,即將舊科所留四成帖括中額概行廢止,一并按照實科章程辦理?!痹绖P認為,如各省真正能夠如此“一律舉行”,則風氣不難丕變,新政不難舉行,博達時務之人才不難出現(xiàn)矣。
5.開民智。袁世凱認為,中國腹省風氣未開,士民多囿于一隅,孤陋寡聞,民智未開,不了解西洋、西學,隔膜甚深,這是新政施行的最大障礙。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多開報館,介紹西洋“各國新政近事以及農工商礦各種學術”,“專以啟發(fā)民智為主”,以收“可益民商生計”。
6.重游歷。袁世凱認為,應該廣派官員分赴外洋各國,考究各國政治、學術、風土、人情,廣泛學習和了解西洋各國,濡染日久,智慧必生。這是“知時局”、“識洋情”、“成材捷速”,辦理新政必不可少的條件。
7.定使例。即重視辦理交涉人員與出使人員。袁世凱認為,出使外交人員,不僅有“重諳交涉”之務,而且有“重習商務”之責。處理好這一問題,是辦理好新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夠使“內外情通,洋務嫻熟,交際之間,應付咸宜,而本國利益,在在均占先著”。
8.辨名實。袁世凱認為,辦理新政,必須杜絕官吏的貪污中飽,從根本上解決官吏的貪污腐敗問題。而實現(xiàn)這一方案之道即在于:“各官廉俸,從優(yōu)厘定,計足以資事畜。又量差缺之優(yōu)絀煩簡,酌定經費以資辦公。其散職冗員,無所事事者,分別裁并,節(jié)其薪俸以供挹注。而經手理財人員,不妨格外從優(yōu)以杜侵蝕。此外凡財賦厘稅所入,涓滴之微,錙銖之細,亦必列為公帑,不準稍有損耗。蓋明予之千金有所不吝,而暗取之絲毫在所必嚴。有坐贓者盡法痛懲不貸。果能事事核實,不但賦稅可期倍增,即將來仿行各國興利致富諸法,亦可期有成效。綜核名實之道,必當以此為先務。而理財?shù)檬?,關鍵亦即系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