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2年1月27日,熱蘭遮城里的荷軍召開了一場“臺灣評議會”,商討自己的去留。沒有太多的爭執(zhí)與猶豫,29位成員中,有25人同意立即投降。
也只有這樣的一條路擺在他們眼前了。
1662年2月1日,雙方在離熱蘭遮城100多米外的大員市稅務所簽訂了締和條約。雖然各自提出的條約建議有出入,但最終還是在以下幾個方面達成了一致看法:一、雙方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并忘記仇恨。 二、荷方將城堡、大炮、軍用物資、商品和現(xiàn)金交給鄭家軍。 三、荷蘭人可攜帶一切返回巴達維亞必須使用的食物、工具等物品。 四、荷蘭士兵得以揚旗、鳴炮、荷槍、擊鼓、列隊上船。 五、雙方釋放所有俘虜。(IMG_0281-荷蘭人投降圖(東洋文庫所藏)-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典藏)
十幾天后,揆一帶領下屬離開臺灣。延續(xù)38年之久的荷據(jù)時代終于結(jié)束了,而這一年,鄭成功也恰好38周歲。
開辟荊榛逐荷夷,
十年始克復先基;
田橫尚有三千客,
茹苦間關不忍離。
寫下這首《復臺》詩時,鄭成功內(nèi)心必定有欣喜,有感慨,有對自己部將生死相隨的感激之情。但在興奮之余,他也難免悲愁交織。翹首東望,他必然會想到自己的父親鄭芝龍。此時廣闊的大陸已經(jīng)進入清康熙元年,順治皇帝的第三子、年僅8歲的愛新覺羅。玄燁,在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大臣的輔佐之下,開始了自己漫長而輝煌的帝王生涯。為了更徹底地斬斷內(nèi)地抗清民眾與鄭成功之間的聯(lián)系,順治皇帝在臨終前已經(jīng)簽署了一個遷界令,于是清王朝開始實行更加嚴厲的海禁,勒令浙江、福建、廣東沿海居民分別內(nèi)遷30~50里,并盡燒船只,片板不準下海。為了讓遷界令得以徹底實施,清朝廷還派出4位大臣,分赴各省監(jiān)督執(zhí)行,違者立即施以嚴刑。派到福建來的是兵部尚書蘇納海,他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朝廷命令,清空界內(nèi),將沿海的船只和界外的房屋什物全部燒毀,城堡全數(shù)拆除,越界者不論遠近立斬不赦。據(jù)《福建省志》記載,1661年福建全省19州縣濱海共有25940頃土地都被劃為界外,那基本上都是最適合百姓居住與耕種、捕撈的好地方。
30~50里的不毛之地,給清王朝的權力統(tǒng)治建構了一道防火墻,卻使當?shù)責o數(shù)百姓流離失所。當然,它也確實將鄭成功部隊阻隔在了海峽對岸。
海禁的建議是一個叫黃梧的人獻上的。
黃梧原是鄭成功部將,鎮(zhèn)守海澄。海澄位于漳州九龍江下游江海匯合處,從海澄鎮(zhèn)順九龍江而下至海門島的這段河道,“一水中塹,環(huán)繞如偃月”,所以古時海澄又有“月港”之稱。
月港出名很早,最初是因為造船。豐富的河流與遍地的巧匠,令其在宋代時造船業(yè)就極為興盛,以至于能夠與福州、興化、泉州的造船業(yè)齊名。放眼一望,這里的水運條件真是太好了,江面開闊,水深浪平,進一步是浩瀚的大海,退一步是無垠的陸地,舟來船往,貿(mào)易終于在明景泰四年(1453年)應運而生了。明成化、弘治年間,當?shù)匾呀?jīng)出現(xiàn)了“風回帆轉(zhuǎn),實賄填舟,家家賽神,鐘鼓響答,東北世賈,竟騖爭持,以舶主上中之產(chǎn),轉(zhuǎn)盼逢辰,容致巨萬”的繁華。而到了萬歷年間,在1573~1620年的40多年里,月港更是進入了“四方異客,皆集月港”的全盛發(fā)展時期,擁有7條往西洋、3條往東洋的直接航線,成為我國東南沿海對外交通貿(mào)易中心和當時從中國至美洲的主要起航港,輸出貨物主要有絲綢、布匹、瓷器、茶葉、砂糖、紙張、果品等;輸入有香料、珍寶、番米、椰子、綠豆、番被、番藤席、草席、番紙、番泥瓶、番鏡、火炬、粗絲布、西洋布、漆及皮貨、礦貨等。月港成為當時中國最繁榮的外貿(mào)港口,征收船舶稅占福建省稅銀的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