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教案到底是如何發(fā)生的呢?我們先講講,什么樣的中國人才入教吧。中國人當時入教,大致可分作四種類型:第一類,真正的信教者。第二類,吃教者。就是太窮,信了教,可得幾吊錢的救濟、吃幾個饃饃、租些便宜的地,并且免費瞧病之類。第三類是混教者。中國傳統(tǒng)眼光里的二流子敗家子之類,本就是游手好閑不務正業(yè)之徒。信教之后,有了精神支撐與物質靠山,從此耀武揚威魚肉鄉(xiāng)里。第四類,投教者。就是臨時投機,遇上了官司、利益糾紛或者個人糾葛,臨時入教,抱上教士這條粗腿好辦事。
第一類第二類尚好,第三類第四類就壞菜了。而且,即使沒有第三類第四類,仍會有民教沖突,只不過在數(shù)量與程度上會有區(qū)別。因為導致民教沖突的因素太多了。
第一,利益之爭。比如舊教址的歸還、廟產(chǎn)及個人私產(chǎn)的捐獻、教會地產(chǎn)的買賣與租借等,都牽涉到利益的分配。
第二,公平之爭。傳教士來到中國,發(fā)現(xiàn)中國的官員等級制度就是好,所以他們很快就中國化了,也分成若干等級以方便與中國官員平起平坐地打交道。具體來講,主教與督、撫平級;副主教與司、道平級;神父和牧師與知府、知縣平級。西方人眼中的中國司法制度比叢林法則還要野蠻,所以傳教士一直認定他們的教民應當享受比他的非教民同胞更高一等的司法。在傳教士的支撐下,中國人一為教民,好像就不是中國人了。比如教民與平民爭訟,到堂,平民長跪,教民則不跪;居鄉(xiāng),平民有差徭,教民則無差徭,平民有厘稅、雜派、酬神、演劇等費,教民則一概全無。中國人也是個很奇怪的物種,自己給當官的下跪可以,可是別人不給當官的下跪就不可以了。他不是考慮你不跪我也不跪,而是,憑什么我跪你不跪?總之,不是與別人比好,而是要求別人與自己一塊兒差。
第三,文化之爭?;浇谭磳ε枷癯绨?,反對祭祀祖先,對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三綱五常都不遵守,鄉(xiāng)民們當然看不慣,認為教民“無父無君”。更關鍵的是,中國民間社會結構是宗法制度,民間社會組織是鄉(xiāng)紳治理。中國的鄉(xiāng)紳熟讀儒家經(jīng)典,信守儒家規(guī)范,出則為官,入則為紳,子弟讀書為士,在民間的威望很高,好多社會糾紛、人事矛盾,甚至一些官司都是他們打理的。至于鄉(xiāng)村廟會、祭祀、紅白喜事等更是由他們操持。一句話,他們是社會公共事業(yè)的權威?,F(xiàn)在來了洋鬼子,出了教民,鄉(xiāng)紳的權威一再遭受抵制與沖撞,當然咽不下這口氣。反洋教思想,應該就是由他們導引的。中國一般鄉(xiāng)民,大字都不認識三個的。所以,諸多反洋教揭帖也是出自士紳之手。正因為文化在他們之手,文化是他們的身家飯碗,所以對洋教文化的敵視也最嚴重。面對異質文化的浸淫,除了少數(shù)有良知的理性的清醒者,一般的文化階層,表現(xiàn)出的都是本能的敵意。甚至可以這樣說,受傳統(tǒng)文化教育愈深,敵意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