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外交家的蔣廷黻是5歲時訂的婚,顧維鈞和胡適都是12歲時訂的婚。趙元任因父母早逝,婚事是在他14歲時由親戚們定的。幼年訂婚,而且很可能從未見過女方,男青年與他們未婚妻之間的感情可想而知。但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前,人們只能在私下表示不滿。趙元任曾受到進步思想影響,也讀過一些“現(xiàn)代小說”(或許包括“鴛鴦蝴蝶派”?)。在常州上學(xué)時,他在日記中嘆息對自己的終身大事沒有一點兒決定權(quán)。[1]胡適不能公開違背寡母的意愿,只能用找各種借口不回家來推遲婚期,赴美前最終也沒有回家向母親告別。
顧維鈞則是先妥協(xié),然后再想辦法。離家三年后,他在哥倫比亞大學(xué)讀三年級時,收到父親的一封信,催促他回家完婚。這使他“十分惶恐”。在給家里的回信中,他說他必須先完成學(xué)業(yè),待有了經(jīng)濟能力時再考慮結(jié)婚。由于說服不了父親,他只得同意結(jié)婚,但條件是那女子必須放足和學(xué)英文。兩個條件都得到同意,他遂于1908年暑假回到上海。到了家里,一切就都是他父親說了算,在婚禮上他覺得自己像一個傀儡。他發(fā)現(xiàn)新娘既沒有放足,也沒有上過新式學(xué)校。到了該回美國的時候,他父親明確對他說,他必須帶上妻子,否則不能走,他不得不再次屈從。這對新婚夫婦到美國后,顧維鈞先把妻子安頓在費城的一個美國人家,再獨自一人回到紐約。他偶爾去看望一下妻子,待她像一個“姐妹”。不知道他在紐約的朋友是否知道他妻子的存在?幸運的是,由于那個美國家庭的幫助,他妻子很順利地適應(yīng)了當(dāng)?shù)氐纳睢n櫚l(fā)現(xiàn)她“在很快地理解美國的社會人情”。大約一年后顧維鈞提出了離婚,妻子同意了,兩人以“友好的方式”分手。[2]由于熟悉中國民法并利用了在美國的有利條件,顧維鈞憑耐性和巧妙的手段達到了目的,成為留美中國男學(xué)生中最早離婚的人之一。他妻子離婚后“對讀書產(chǎn)生了興趣”[3],在美國又生活了兩年,繼續(xù)她的學(xué)習(xí)。顧維鈞于1912年回國后再次結(jié)婚,新夫人是唐紹儀的大女兒。唐是早年容閎帶的留美幼童之一,在民國初年很有政治勢力。
趙元任的情形與顧維鈞不同。他父母早逝,沒有一個管教他的嚴父,他的婚事是由親戚們安排的。從一開始他就厭惡整個事情,到美國留學(xué)也是一種躲避。[4]到美國后他交過一些女友,但不敢和其中任何一人過于親近。這倒不是因為他沒有感情上的需求,而是因為未婚妻的影子總纏繞著他。他在日記中寫道:“我從倫理的角度掂量它[訂婚],它以倫理的重負壓著我?!盵5]他幾次想解除婚約,都沒有成功。他最終在美國待了十年,比他大多數(shù)朋友的時間都長,部分原因就是在逃避婚姻。1920年當(dāng)趙元任終于回國后,他認識了留日女醫(yī)生楊步偉,二人墜入愛河。他設(shè)法解除了婚約。作為對前未婚妻的補償,他給了她很大一筆錢,作為她的學(xué)費。[6]所有一切都安頓好之后,趙元任感慨道:“20年了,我終于可以說‘我是屬于我自己的’。”[7]他與楊步偉的婚姻被看做是新式愛情的典范,他們簡樸的婚禮成為年輕人效仿的楷模。
相比之下,蔣廷黻的處理方式直截了當(dāng)?shù)亩?。他目睹了哥哥因婚姻不幸而遭受的痛苦,心里有了自己的打算?915年前后他在奧柏林學(xué)院(Oberlin College)讀書時,寫信給父親要求解除婚約,并威脅說如果不同意就不回國。同時,他約會美國女子。父親最終讓步后[8],他與留美女生唐玉端開始了戀愛。1923年他們在回國的船上舉行了婚禮,船長擔(dān)任了他們的證婚人。[9]
顧維鈞、趙元任、蔣廷黻的故事顯示了在新文化運動之前,中國留美男生處理個人生活的不同方式。趙和蔣在美國時曾有與異性約會的經(jīng)歷。對這些來自男女授受不親國度的青年人來說,如何約會是個挑戰(zhàn)。一些人回避談情說愛,部分原因是他們不知道該怎么與異性交往。胡適初到美國時,就對男女自由約會持批評態(tài)度。[10]作為“現(xiàn)代性”一部分,新的個人行為方式是需要學(xué)習(xí)的,而美國正提供了一個寬松的環(huán)境。
[1] 趙元任(Yuen Ren Chao):《雜記趙家三部曲》(Life with Chaos)第2卷,p.59。
[2] 對顧維鈞的采訪,無頁碼。
[3] Ibid.
[4] Buwei Yang Chao(趙楊步偉), Autobiography of a Chinese Woman, p.180.
[5] 趙元任(Yuen Ren Chao):《雜記趙家三部曲》(Life with Chaos)第2卷,p.88。
[6] Ibid., p.105.
[7] Ibid., p.109.
[8] 蔣廷黻:《蔣廷黻回憶錄》,載《傳記文學(xué)》第30卷第3期 (1977年3月),第101頁。
[9] 趙家銘:《蔣廷黻的婚姻悲劇》,載《傳記文學(xué)》第57卷第3期(1990年3月),第21頁。
[10] 胡適:《胡適留學(xué)日記》第1卷,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