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青年男女可以在一起做各種事情,包括從事革命事業(yè),彼此平等相待,不懷任何邪想。他認為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是美國保守的“老婦人們”所不能理解的。[1]這里,“老婦人”可能有所指。從胡適1916年初寫的一封信看,它可能指的是韋蓮司的母親韋蓮司夫人。那是封給韋蓮斯夫人的回信。信很長,流露出來的情緒有些憤憤然,這在性格平和的胡適是不尋常的:
您很想知道一個東方人在內心深處對某些美國年輕女子(對她們不合習俗之處)的真實想法……
在我看來這里有個做人是否一致的問題。人們只能在專制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作出選擇:或把女人看成玩偶,或把她們當做自由的人;或把她們鎖在精致漂亮的牢籠里,或讓她們真正地享有自由。
照我的理解,美國人對待婦女的態(tài)度基于的原則是:她們是自由和理性的人。您能信任她嗎?您能相信她有自由和理性行為的能力嗎?雖然有時她會不守習俗,這時通常的反應是把她鎖在閨閣中,永遠不讓她離開人的視線。這就是一致性。但是如果您果真信任她,那么就讓她擁有真正的自由,讓她去做她認為正當和合理的事情。這也是一致性。
在自由和奴隸之間沒有中間道路……
我們?yōu)槭裁匆檻]“別人”怎么想我們?我們難道不是和他們一樣(或更好的)對我們自己的判斷者嗎?說到底習俗不是人造的嗎?有頭腦的男人和女人難道不是比習俗更偉大嗎?安息日是為人創(chuàng)造的,而不是人是為安息日創(chuàng)造的!這話說得多么正確!
從胡適的回信來看,韋蓮司夫人的信很可能夾雜著焦慮,口氣也許有點傷人。或許她已經意識到女兒和胡適之間不尋常的關系,并為之感到不安。她在批評美國年輕女子做事“不合習俗”時,所指的有可能就是自己的女兒,借機間接表明她不贊成女兒與一個“東方人”之間的友誼。種族的差異——胡適和韋蓮司從來沒有公開談論這一問題——很可能是韋蓮司夫人認為的“不合習俗”之處。[2]
回信中胡適沒有觸及種族問題。人們只能假設,在對華人抱有強烈偏見的美國社會,這個問題甚至對韋蓮司和胡適來說也是一個難以逾越的障礙。胡適在給韋蓮司夫人的信中用了很多力氣為“美國青年女子”辯護,維護女性作為天生“自由和理性”的人有按照自己認為適當?shù)姆绞缴畹臋嗬2粦獙ⅰ吧鐣曀住睆娂佑谌?,這就是胡適所說的“自由”。用這一標準來衡量,美國社會暴露出其不一致和虛偽。在信中胡適像一個“文化叛逆者”,用人生來自由的觀點批判保守的美國社會。由一個中國人向一個美國人闡述這個道理似乎有些奇怪,也與其他許多中國留學生形成對照,后者一般不會認為美國社會習俗有多么保守。是什么使胡適的看法比其他中國人更為激進呢?在促成胡適思想形成的諸因素中,韋蓮司的作用是很關鍵的。1914年是胡適思想發(fā)展的重要一年,他由一個捍衛(wèi)中國傳統(tǒng)社會習俗的文化保守派,轉變?yōu)榕宰杂珊蛡€人獨立的信奉者。在那一年他認識了韋蓮司。
學者們在評價韋蓮司對胡適思想的影響時往往談到家庭和婦女問題方面[3],對此胡適自己也完全承認。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在這些問題上的變化反映了他更加深刻的轉變,而人們對這一點的探討還很不夠。在維護婦女作為“自由和獨立”的人的權利時,胡適意識到所有的人——女人和男人都一樣。這一理念使他認為人人享有選擇自己如何生活的權利和責任。杰羅姆·格瑞德爾(Jerome Grieder)認為,胡適的“美國經歷”(American experience)最突出的標記是他把自己的角色界定為獨立和批判的知識分子。[4]在那些影響胡適的因素中,格瑞德爾沒有提到和韋蓮司的友誼。這是個大疏忽。在胡適眼中,韋蓮司勤于探索和批判的頭腦,她對藝術的獻身,她對習俗的蔑視和“另類”的生活方式,在在體現(xiàn)了她獨立和自由的人格。更重要的是,胡適不是從遠處觀察韋蓮司,而是和她一起身體力行地宣示自己的自由和向“習俗”挑戰(zhàn)。這個經歷對胡適的“自我形成”(self-becoming)是無價的。
[1] 胡適:《胡適留學日記》第3卷,第650頁。
[2] 胡適與韋蓮司夫人的關系總體上似乎是很好的,見周質平:《胡適與韋蓮司》,第80—89頁。但是至少有時候她對胡適與自己女兒的密切關系感到不安,不愿意讓他們在沒有旁人在場的情況下單獨在一起(同上書,第23—27頁)。無法判斷胡適是在什么情況下給韋蓮司夫人寫這封長信的。
[3] Min-chih Chou(周明之), Hu Shih and Intellectual Choice in Modern China, pp.64-65.
[4] Grieder, Hu Shih and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p.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