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曹雪芹所說的“善”,以情為基礎(chǔ),以人(他人,包括“物”)為對象,以“恕”為準則,大致表現(xiàn)如上粗敘簡列。
“情”的另一條發(fā)展和體現(xiàn)形態(tài),即才干、才具、才華、才調(diào),兼括治國理家、辦事立業(yè)的才能和文學(xué)藝術(shù)的創(chuàng)作活動。如鳳姐,因是“文盲”,故只有前者一方面的表現(xiàn)。如探春,則兩方面均見高才,寶釵亦然。其余諸人,或此或彼,皆有其才。這種才,又是與“情”與“慧”密切相連的,否則就是世俗的“才”,如功名利祿的奔競鉆營、損人利己,即賈雨村一類,書中也寫了,但并非此部偉著的中心要旨(是個反襯)。這是必須識別而不必多講的。
如今單就詩文藝術(shù)一面的才,申說概略。
詩,在此是廣義的,包括詞、曲、聯(lián)以及所有韻語、題詠形式。詩,在中華是個最普遍而又最高級的“思想感情表達方式”。她“無所不在”,包括對聯(lián)、謎語、酒令、成語成句的口語化等諸般形式,以至于民間故事中的以詩“對話”、“賽才”、“斗智”,排難解紛,都用詩句來組構(gòu)穿插,遠不是“文人墨客”的習(xí)尚一義所能詮釋。
詩,在中華歷史上所居之地位與所起的作用,是其他國度地域所望塵莫及與不易盡解的。詩,不止是一己的抒情志感,更是交流聯(lián)系的一條重要渠道。她的感染力遠勝于其他的文體形制。她的漢民族語文獨特點極其鮮明璀璨。詩,又包括“詩意”、“詩境”,單調(diào)機械的衣食住行只能叫“生存”而非“生活”;中華的“生活”,總是要富有詩意的、文化含蘊豐富的、審美層次高妙的。中華的戲劇、音樂、舞蹈、繪畫等諸般藝術(shù),在《紅樓夢》中可說是得到了最充分的、最生動的、最精彩的表現(xiàn)。在《紅樓夢》中,詩是貫串全書的一個“獨立”的格局章法結(jié)構(gòu),奇特而美妙。
曹雪芹的《紅樓夢》包孕豐厚,一篇文章是講之不盡的。我們所說的曹雪芹《紅樓夢》才是原著,高鶚續(xù)書不能竊用“原著”一詞,恰恰相反,是“偷換概念”,背離了原著的精神而炮制的。我愿《紅樓夢》的研究與欣賞能不斷提高,這將大大有助于發(fā)揚我們的民族文化精義,并使之傳播于世界之林而認識它的偉大、精嚴與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