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被告戴維·桑頓(David Thornton)是工會界代表。9月3日,他來到了“平價大藥房”168號進行例行視察。他來到這家藥店還不到10分鐘,一名駐店經(jīng)理就過來告訴他不能再站在店里和員工們說話,他只能利用員工休息時間在一間密室里見見他們。在工會與“平價大藥房”的合約中,這一要求是得到允許的,但從未執(zhí)行過。當桑頓拒絕這個要求時,經(jīng)理告訴他,要么遵守約定,要么離開藥店,否則他將被逮捕。此時桑頓暗示經(jīng)理,在不妨礙生意的情況下,他一直以來都是在店里與員工交談的,每次談話時間也就是10分鐘左右,從來也沒有人反對過這一做法,他寧愿被抓也不愿改變例行的視察程序。于是,經(jīng)理叫來了警察,警察以非法侵入的罪名逮捕了桑頓。在桑頓留了案底并被關(guān)押在拘留室一段時間后,所有的指控都被取消?,F(xiàn)在,桑頓準備起訴“平價大藥房”非法拘留。
所有受試者都閱讀了這些背景材料,除此之外,每一組受試者還聽了控辯雙方代理律師所作的陳述。情況自然是工會方的律師將逮捕視為恐嚇行為,藥店方的律師則認為在藥店進行談話擾亂經(jīng)營秩序,經(jīng)理的行為是合理的。還有一些受試者就像陪審團成員一樣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述。雙方律師并沒有增加任何背景材料中未提及的有用信息。
所有受試者都充分了解了整個過程,那些只聽到其中一方辯詞的受試者能夠很輕松地為另一方寫出辯詞。然而,片面的證據(jù)陳述對判斷有著重大影響。另外,只掌握一方證據(jù)的受試者比掌握了雙方證據(jù)的受試者更有自信。這正說明人們根據(jù)已有信息勾勒出的故事的連貫性增強了他們的自信心。一個好故事最重要的是信息的前后一致性,而不是其完整性。的確,你常會發(fā)現(xiàn):知道得很少反而可以把已知的所有事物都囊括進連貫的思維模式中。
眼見即為事實的理念有助于達成連貫性和認知放松的狀態(tài),從而使我們相信某個陳述是真實的。這一理念解釋了我們能夠快速思考的原因,解釋了我們是如何弄清楚一個復雜領(lǐng)域中那些信息片段的含義的。很多時候,我們拼湊出的連貫情節(jié)與事實是無限接近的,完全可以用來支持理性活動。而我還會運用眼見即為事實原則對判斷和選擇中存在的很多偏見作出解釋,以下便是其中的一部分:
過于自信:正如眼見即為事實原則指出的那樣,無論是證據(jù)的數(shù)量還是質(zhì)量都與主觀自信關(guān)系不大。每個人對自身想法的自信程度主要取決于他們對親眼所見的事情的講述效果,即使他們幾乎什么都沒有看到也沒有關(guān)系。我們經(jīng)常考慮不到自己有可能尚未掌握對判斷起決定性作用的那份證據(jù),卻總是認為眼見即為事實。此外,我們的聯(lián)想系統(tǒng)更傾向于選擇已被激活的連貫模式,抑制懷疑和歧義。
框架效應:同一信息的不同表達方式常常會激發(fā)人們不同的情感?!笆中g(shù)后一個月內(nèi)的存活率是90%”的說法要比“手術(shù)后一個月的死亡率是10%”更令人安心。同樣,說涼菜“90%不含脂肪”要比說“10%含有脂肪”更具吸引力。很明顯,前述每組句子的深層含義都是相同的,只是表達方式不同而已,但人們通常能讀出不同的含義,而且覺得自己的所見就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