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現(xiàn)實與神話Ⅲ(2)

羅斯柴爾德家族(上) 作者:(英)尼爾·弗格森


盡管根茨在布羅克豪斯出版的4卷百科全書中,對羅斯柴爾德家族發(fā)跡于法蘭克福猶太人聚居區(qū)的背景幾乎只字未提—實際上,他根本沒提及他們的宗教信仰—根茨暗示稱,羅斯柴爾德家族最近才成為“所有商業(yè)公司的佼佼者”。他暗示道,這種成功根源于邁耶·阿姆謝爾的“辛勞工作和節(jié)儉……他的知識以及真誠”。同樣,他的5個兒子“(各方面)要求合理……對待自己的職責時精心細致……他們的計劃簡單明確,他們也總是以聰明的方式來經營自己的業(yè)務”。除了五兄弟作為商人的技巧之外,根茨還著重強調了“他們各自的個人道德”是“他們事業(yè)獲得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一個人組建一個政黨并不困難,只要這個人擁有足夠的實力,能夠吸引許多對他的想法感興趣的人即可。但是團結所有政黨并贏得各階層的尊敬,需要的不僅僅是足夠的物質資源,還需要精神品質,而后者通常并不會與財富與權力自然共存。各方面都樂善好施,從不拒絕向需要幫助的人施以援手;永遠樂意滿足祈求幫助的愿望,而不管這個人的出身如何;以最慷慨的方式提供最重要的服務。通過這些方式,這個家族的五個分支獲得了應有的榮耀和支持,這些并不是通過精心計算來實現(xiàn)的,而且出于自然的善心和仁慈。

當然,這些評價自身帶著一種微弱的標準化特質,即從遠古時代開始,雇傭文人就一直以這種“諂媚的”筆觸來刻畫錢的“主人”。私下里,根茨其實很矛盾,他針對羅斯柴爾德家族的第一次評價與詞條恰好相反。(1818年,他的朋友亞當·穆勒寫的一篇有關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文章提出了一些想法,根茨針對這些想法作出了評價。)他贊成穆勒的說法,即羅斯柴爾德家族是“擁有自身特質的特有物種”,準確一點說,他們是“普通、無知的猶太人,他們做生意的方式頗為自然(也就是說,全憑直覺),對事物間的聯(lián)系沒有更深入的想法”。但另一方面,他們也“具備了非凡的直覺,使得他們通常能夠選擇正確的東西或在兩個正確的東西中選擇更好的一個”。他們龐大的財富“全部是直覺的產物,人們習慣稱之為運氣”。在他去世后出版的《羅斯柴爾德家族的傳記性注釋》的一章里,根茨以馬基雅弗利式的語調詳盡地描述了能力(品德)與環(huán)境(運氣)之間的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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