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美國的生意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事務(wù),因為去那里的旅程不會比從加萊到多佛安全,而后者所需花費的時間我們預(yù)先就可以計算出來。但是,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難道我們不想介入美國政府的生意嗎?如果答案是“不想”,那么我就可以說,任何一個人都沒有必要去那里了,因為我們難以獲得成功,沒有一個人可以勝任那邊的事務(wù)。但是,(如果答案是“想去”)我就要說,我們有必要近距離地審視,如何在那里開展業(yè)務(wù)……十分坦白地說,為何安東尼不能去那里呢,他或許可以與安塞爾姆一起去,如果大家認(rèn)為這樣的旅程對我們來說大有裨益的話?如果漢娜不贊同的話,我們就想都不要想這個問題了,但是將我們的信任完全托付給陌生人,這實在是太困難了……我一點也不反對為美國的生意成立一家公司,但是由那些實際上不用承擔(dān)職責(zé)的人建立一個分行的目標(biāo)能實現(xiàn)嗎?現(xiàn)有的分行在那里會不會享有優(yōu)先權(quán)?那些同意加入我們行列的人會不會只是為了謀取自己的利益,盡管我們也能夠同樣分得一點利潤?
羅斯柴爾德家族從沒有讓人滿意地回答這些問題。盡管詹姆斯再三保證,他們在那里只要待“3~6個月”,但是納特、安東尼或邁耶都沒有去紐約,盡管詹姆斯的兒子阿方斯和薩洛蒙幾年后去了美國,但是他們也沒有在那里待下去。最基本的問題是,詹姆斯對美國的熱情高漲,但家族與美國的大部分生意是由他的侄子們在處理,因為英國相對于法國來說,一直是美國棉花和煙草的大客戶。因此,詹姆斯也不得不尊重侄子們對于美國市場業(yè)務(wù)的精通,即便他認(rèn)為他們錯過了一個極為重要的機會。他也經(jīng)常坦白地承認(rèn):“美國業(yè)務(wù)更適合于英國,而不是法國?!保▊惗嘏c巴黎分行之間的這種不平衡性也增加了利潤以及損失分配方面的摩擦。)
最后,奠定他們19世紀(jì)在美國成立分公司的決定,由當(dāng)時在美國的貝爾蒙特自行決定的。盡管詹姆斯一再要求,但貝爾蒙特并沒有前往古巴,相反,讓他的主人們感到惱火的是,他在華爾街78號購置了一間辦公室,宣布成立奧古斯特·貝爾蒙特公司,他的計劃是充當(dāng)羅斯柴爾德家族在紐約的代理人。“我們收到了一封貝爾蒙特的信,”暴怒的詹姆斯說,“但是我沒有耐心讀完它”:
他是一個愚蠢的年輕人……我們對新生意還沒有到達如此渴求的程度,更不會把舊的生意拋到一邊,因此沒必要派人去美國。這就是我們對于像貝爾蒙特這樣的無賴所寄托的看法。他不僅沒去費城收取科恩的30萬法郎,反而說:“我應(yīng)該留在紐約?!边@樣的混蛋,應(yīng)該牢牢地拴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