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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比利時金融的主人(5)

羅斯柴爾德家族(中) 作者:(英)尼爾·弗格森


盡管安塞爾姆能夠繼續(xù)保持羅斯柴爾德家族對于比利時所欠荷蘭的4 000萬古爾登款項擁有控制權,但荷蘭與比利時政府此時已經開始尋求擺脫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掌控,兩個政府希望以公眾預訂的方式發(fā)售債券,而無須羅斯柴爾德家族負責承銷。毋庸諱言,羅斯柴爾德家族對此極為敵視,擔心其他政府會效仿跟進,就如英國的收入稅一樣。納特尤為悲觀:“我擔心各個地方的人都變得聰明了,當所有政府(無須我們幫助)能夠管理債券的話,它們就不會支付傭金了?!薄叭绻晒α耍彼趩实貙λ男值軅冋f,“這很可能,他們現(xiàn)在以及將來都不再需要我們了—我們不能公開地反對他們。”但是,他的叔叔詹姆斯從不會輕易放棄生意?!澳芯粝M粫晒Γ奔{特報告說,“相應的,要避免幫助財政大臣—政府如果發(fā)行公共債券向民眾籌措資金,肯定觸犯了我們的利益,如果我們能夠阻止他們這樣做,那么采取相應行動將是我們的職責?!?/p>

詹姆斯侵略性的立場似乎獲得了勝利。“比利時財政大臣會發(fā)現(xiàn)通過訂售的方式來獲得貸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奔{特幾天后寫道,“我認為他將被迫再次向我們求助,這將會讓我們感到非常高興—試著賣出一些1840年或1842年的債券,讓比利時債券價格下挫,如果他們從各地寫信給布魯塞爾宣稱市場重挫,對我們來說將是一件好事?!边@是一個經典的羅斯柴爾德戰(zhàn)術—拋售債券,“教訓”那些不合作的政府。拋售比利時債券的目標就是迫使比利時政府畢恭畢敬地重返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懷抱。這招似乎收到了效果;因為盡管4.5%年利率的債券繼續(xù)向公眾發(fā)售,但沒過多久,政府就再次向羅斯柴爾德家族求助。同時,安塞爾姆在海牙不知疲倦地進行談判,最終讓荷蘭財政大臣相信,應該由羅斯柴爾德家族處理價值600萬英鎊的比利時2.5%年利率的債券,這些是他想兌現(xiàn)的債券。1845年,比利時政府“翻然悔悟地”回到了羅斯柴爾德的懷抱,詹姆斯也能夠為1846年以及1847年規(guī)模不大的預支款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條件。法國駐布魯塞爾大使報告說,沒有羅斯柴爾德(的幫助),比利時政府“意識到,想要從股票交易所—無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都無法獲得一個便士”。這稍微夸張了一點。無論從哪方面來說,羅斯柴爾德對比利時公共金融領域的壟斷都是難以撼動的—盡管比利時政府失敗的反抗嘗試(直接向公眾發(fā)售債券)為將來如何打破這種壟斷提供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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