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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法改革(2)

羅馬人的故事5:愷撒時代(下) 作者:(日)鹽野七生


接下來就是清算之前歷法積攢的時間誤差了,于是在公元前 46年的 11月和 12月之間,添加了 3個月份。這樣公元前 46年的月份就變成了: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加 1月、加 2月、加 3月、 12月。那一年羅馬人就“多了” 70天時間。新歷法在次年,也就是公元前 45年 1月 1日正式啟用。

到公元 1582年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對儒略歷進行了修訂為止,此前的 1627年里,儒略歷廣泛地應用于地中海世界、歐洲和中東、近東。隨著 16世紀后半期天文學的急速發(fā)展,科學家們發(fā)現(xiàn)地球繞太陽一周的時間并不是 365天零 6小時,而是 365天零 5小時 48分 46秒,因此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決定對歷法進行修訂。由此產(chǎn)生的格列高利歷取代了儒略歷并沿用至今。 11分 14秒的誤差竟然需要 1627年才發(fā)現(xiàn),足見儒略歷在當時準確的驚人程度。后來的格列高利歷雖然修正了儒略歷的 11分 14秒誤差,但其在歷法上的意義遠不及儒略歷重大。

不過愷撒并沒強行令其他名族改用儒略歷,因為他打算制定一部“國際歷法”。各民族仍照習慣使用舊歷法,像高盧人就一直在此后很長時間里仍沿用他們自己的歷法。不過他們對新的儒略歷也并不抗拒,因此同時使用陰歷和陽歷成了羅馬統(tǒng)治下的非羅馬公民的生活方式,直到現(xiàn)在仍有不少地方沿襲這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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