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沈鈞儒:“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幟”(5)

民主的追求 作者:秦立海


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后,國民黨政府不但沒有立即釋放沈鈞儒等人,反而以“危害民國”的罪名提起公訴。1937年6月11日,江蘇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七君子”案,沈鈞儒作為第一被告首先出庭,理直氣壯地駁斥了審判長提出的每一個問題。例如,審判長問:“你贊成共產(chǎn)主義嗎?”沈鈞儒答:“我們從來不談所謂主義……如果一定要說被告等宣傳什么主義的話,那么,我們的主義就是抗日主義,就是救國主義?!眴枺骸翱谷站葒皇枪伯a(chǎn)黨的口號嗎?”答:“共產(chǎn)黨吃飯,我們也吃飯,難道共產(chǎn)黨抗日,我們就不能抗日嗎?”問:“你知道你們被共產(chǎn)黨利用么?”答:“假使共產(chǎn)黨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們利用,并且不論誰都可以利用我抗日,我都甘愿被他們?yōu)榭谷斩??!睂徲嵾M行了一個半小時,沒有取得任何結(jié)果,只好宣布退庭。

6月25日,江蘇高等法院對沈鈞儒等人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當(dāng)天,宋慶齡、何香凝等16人向法院呈文具狀,自請入獄,表示:“愛國無罪,則與沈鈞儒等同享自由;愛國有罪,則與沈鈞儒等同受處罰。具狀人等愿以身試法律上救國之責(zé)任?!睆亩l(fā)起了救國入獄運動。7月5日,宋慶齡隨身攜帶簡單行李,偕同胡愈之等12人,冒著溽暑酷熱,到蘇州自請入獄。這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各界愛國人士紛紛響應(yīng),從而給國民黨當(dāng)局以強大的政治壓力,使他們不敢對“七君子”貿(mào)然判罪。

“盧溝橋事變”爆發(fā)后,全面抗戰(zhàn)局面的形成更加證明了沈鈞儒等人率先發(fā)起抗日救亡運動不僅無罪,而且有功,國民黨當(dāng)局已無任何理由繼續(xù)羈押“七君子”。7月底,蔣介石下令放人。30日,江蘇高等法院擬具裁定書,以“沈鈞儒等各被告危害民國一案,羈押時逾半載,精神痛苦,家屬失其贍養(yǎng)”為由,裁定停止羈押,交保釋放。

沈鈞儒等人勝利出獄后,國民黨又要求解散救國會,說:“救國會有很光榮的開始,有很光榮的經(jīng)過,但是到了現(xiàn)在,救國會的主張已經(jīng)變成了政府的行動,所以救國會的任務(wù)已經(jīng)完成,希望救國會能做一個光榮的結(jié)束?!钡獾缴蜮x儒等人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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