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2 歷史證據的性質(5)

歷史研究導論 作者:(英)邁克爾·斯坦福


證據的類型

大約一百年前,兩位法國學者郎格盧瓦(C.V.Langlois)和瑟諾博斯(C.Seignobos)合著了《歷史研究緒論》(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History)。他們在書中斷言,歷史基本上應當依據文獻證據--“無文獻就無歷史”。Langlois and Seignobos(1898),p.17.假如此說原意在排斥其他史料(例如長久以來就被歷史學家運用的建筑、藝術及考古等),結果必是一個嚴重挫敗。沒過幾年,美國歷史學家魯賓遜(James Harvey Robinson)在《新史學》(The New History)一書的開端說:“從廣義來說,一切關于人類在世界上出現(xiàn)以來所做的、或所想的事業(yè)與痕跡,都包括在歷史范圍之內?!热缟–helles)地方的石斧和今天早晨的報紙,都是史料來源。”Robinson(1965),p.1.如今所見,歷史學家援用以充當往昔證據的材料,范圍與日俱增--不僅有考古學家找到的石器和陶片,還有作物類型、樹籬、朽壞廢置的機器、民謠、神話、回憶、血型、說話方式、教區(qū)記錄冊、地籍冊、會計賬本、地名、沉船等更多的東西??磥硭袞|西都是送往歷史學家磨坊的谷物,需要的就是正確解讀證據的能力。

硬性證據與軟性證據

利用各種史料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統(tǒng)計證據。某些類型的證據相當稀少(例如古希臘雅典以外的城邦或十一世紀的特許狀),某些類型的又是成冊的,例如本地和他國數以千計各個教區(qū)居民的出生、死亡、婚姻記錄。自這些記錄出現(xiàn)了一種嶄新的科學--歷史人口學(historical demography):關于往昔人口的統(tǒng)計研究。里格利(E.A.Wrigley)在《人口與歷史》(Population and History,1969)一書中,對這個重要主題有精確而簡短的介紹,它是根據里格利主編的一部大書《英格蘭歷史人口學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Historical Demography,1966)而來。對歷史學家?guī)椭H大的一部大作則是里格利與斯科菲爾德(R.S.Schofield)合著的《1541年到1871年的英格蘭人口史:重建記》(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 1541-1871:A Reconstruction,1981)。這一領域開先河的作品,則是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的《人口論首篇》(First Essay on Population,1798),然而相關理論的成熟發(fā)展,則需等到索維(A.Sauvy)所著的《人口通論》(Th orie g n rale de la population,1952-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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