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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強奸是自食其果嗎【道德責任】(1)

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嗎?2 作者:(英)朱利安·巴吉尼


美軍和英軍在阿布格萊布監(jiān)獄對伊拉克囚犯所施的暴行,招致了對在伊美國人的報復性反應。強奸和酷刑的照片……迫使阿布·穆薩卜·扎卡維(Abu Musab al-Zarqawi)的組織手刃了一個美國公民。

——埃及《華夫脫報》

2004年3月7日,美國公民尼克·伯格(Nick Berg)在伊拉克被一個名為安薩爾(Muntada al-Ansar)的團體殘酷地斬首。我們之所以得知此事件,是因為這一團體拍攝了行刑的整個過程,并且把視頻放到了網(wǎng)絡(luò)上。

誰要為伯格的死負責?這個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很好回答:安薩爾。然而,這一團體卻把罪責歸于美國政府,他們宣稱伯格被屠殺的真正原因,是阿布格萊布監(jiān)獄對犯人的虐待。他們在聲明中說:“你們需牢記,在阿布格萊布或是其他任何地方的男人和女人的尊嚴,只能通過鮮血和靈魂來償還。除了棺材之外你們將一無所獲。 ”

有些人似乎很吃這一套。埃及的《華夫脫報》(Al-Wafd)進而放言,是阿布格萊布事件迫使該團體處死伯格。這令人不寒而栗,為什么“手刃”體現(xiàn)的是一種尊嚴,而對伯格的謀殺卻毫無尊嚴可言——他的頭是被小刀緩慢割下來的。

用這種思維方式來確定誰需要負責并不罕見。在“9·11”之后,很多人指出或是暗示,這是美國為其在中東的行為而自食其果。

在這種論點背后,是簡單的事實陳述。如果美國的外交政策有所不同,那么“9·11”就不會發(fā)生;如果阿布格萊布事件沒有發(fā)生,那么尼克 .伯格就不會被處決。因此,美國政府至少要為這兩件事情承擔部分責任。

我們需要更進一步的分析,因為當說某人或是某物需要“負責”、“受責備”時,至少有兩種不同的意思。其中一種是道德中立的。例如,我們可以把一場車禍的“責任”歸結(jié)為一條松了的皮帶,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皮帶能被起訴。這個意義上的“負責任”,僅僅意味著某物是關(guān)鍵性的原因。同樣,一個女人夜里單獨走在危險的街區(qū)時被強奸,把責任歸結(jié)為她自身的魯莽,也僅僅意味著魯莽是事件發(fā)生的關(guān)鍵性原因。她并非自食其果,而且不需要因為被強奸而承擔任何道德上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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