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答說:“生意當然能做成。但你們是把本來應該拿到的利潤讓給了客戶。事實上,你們并不是用那些利潤作為籌碼,去促使他們和你們做生意,而只是請他幫忙,把那些折扣大大方方地裝到他們的口袋里去。為什么要那樣做?”
沒人給我一個合理的答案。我開始意識到,對這些銷售員來說,做成生意最重要,而公司在這筆生意中賺多賺少,則是次要的。從長遠看,這是一種有損公司利益的態(tài)度。
如果為了說服準客戶購買你的產(chǎn)品或服務,不顧其他條件,只是簡單地給予折扣,那么,銷售員是在放棄他覺得不需要的東西(公司的利潤),并且營造了這樣一種心理氛圍:失去這位客戶,實在是傷不起。此外,這樣做開創(chuàng)了一個危險的先例——下次銷售員再去推銷,客戶又會期待他打折。為了讓客戶對他的新產(chǎn)品感興趣,銷售員不得不再度向客戶提供比上次更優(yōu)惠的折扣。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終有一天,銷售員會意識到,他的業(yè)績提成一分錢都拿不到。
在這個例子中,銷售員自以為客戶只關心價格。在他看來,要讓客戶買下他的產(chǎn)品或服務,唯一的辦法就是打折。事實上,價格只是客戶關注的眾多因素中的一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它恰好也是銷售員不注意控制的因素。畢竟,銷售員并不是設定產(chǎn)品價格的人。價格的設定,是那些關心公司利潤的高管們的事情。因此,與客戶談價格時,銷售員實際上是在談一件和他沒有太大關系的事情。不僅如此,銷售員甚至可能不知道決定那一價格的方方面面要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