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靈魂永不下跪》第一章 無罪的犯人(4)

我的靈魂永不下跪:臨刑前的最后一課 作者:(美)恩尼斯特·蓋恩斯


“他是清白無辜的,暫時假定他有罪——奪走他的生命,公平何在?將這樣的人送上電刑椅,還不如捆上一頭豬!”

“感謝各位耐心地聽完了我的陳述,為此我發(fā)自內(nèi)心地感謝各位。我沒什么可說的了,除了一句話,那就是:人活著,就要講良知,任何人做事都要憑良心?!?/p>

法官宣布休庭。午飯過后,法庭宣布了審判結(jié)果:杰弗遜一級謀殺和搶劫罪成立。審判長一并敦促12位頭戴白發(fā)套的陪審團成員,請他們早做決斷。那一天是星期五,判決定在下周星期一。

星期一上午10點,愛瑪小姐和我姨姥來到法庭,坐的依然是上回的位置,當(dāng)?shù)亟烫玫哪翈熌ξ鳌ぐ膊剂_思陪著她們。牧師和我姨姥坐在兩頭,愛瑪小姐夾在中間。審判長是一位五短身材、紅光滿面、雪白的頭發(fā)下面壓著兩道粗黑眉毛的老人,他問了一下杰弗遜在判決書下達之前,還有沒有最后的話要說。據(jù)姨姥后來回憶,杰弗遜當(dāng)時搖了搖頭,只顧低頭瞅著地板。法官告訴杰弗遜,對他的指控真實有效,法庭找不到任何減輕處罰的理由。

杰弗遜將以電椅刑處死,執(zhí)行日期由州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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