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5月14日,湖南各團體組織上萬人召開大會,一致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維持原議,繼續(xù)執(zhí)行過去宣布的鐵路商辦政策,不得侵害商民在鐵路修筑方面的權益。集會議定保路辦法十五條,要求湖南巡撫楊文鼎將這些條件上報朝廷,呼吁朝廷要愛民如子,充分考慮他們的要求,維護商民的基本權益。他們甚至揚言,假如朝廷不能答應他們的要求,不能滿足他們的條件,那么他們就毫無顧忌、毫無保留地組織罷市、罷課,抗稅抗捐。假如朝廷或盛宣懷膽敢違背民意,執(zhí)意剝奪商民權益,執(zhí)意將路權轉(zhuǎn)讓給外國人,那么這些外國人或督辦膽敢到湖南強行修筑鐵路,他們這些血性的湖南人決不會束手就擒,聽憑宰割。他們一定會動員全省人民奮力抵抗,無論釀成怎樣的血案,無論死掉多少人,都在所不惜。
湖南各界在省城的集會極大影響了周邊地區(qū)的民眾,特別是那些筑路工人。這些筑路工人在兩天后相繼進城示威,反對清政府賣國賣路。他們堅定地表示,如果湖南巡撫沒有辦法請朝廷收回成命,那么他們一定會動員全省商人罷市、學生罷課,至于全省的糧餉、租稅,當然更不會去交納。大家橫豎是一條死路,大家拿這條性命與清政府拼一場,看清政府真的能把我們湖南的老百姓斬盡殺絕?
社會各界的抗議浪潮其實都是在支持那些紳商,或者這些政治抗議的策動者就是這些紳商。湖南的紳商自近代以來一直具有很大的政治能量,他們一直左右著湖南政治的走向,借助于民意,深刻影響著官府的決策。這一次,湖南紳商依然故伎重演,他們以鐵路公司、諮議局的名義領導民眾進行抗爭,反過來又以人民的名義向政府施壓。他們請求湖南巡撫楊文鼎遵從民意,無論如何請求朝廷考慮到老百姓的利益,明降諭旨,收回成命,遵守先前所發(fā)布的政策,遵守先前與各地商民約定的辦法,不與民爭利,讓各地商民繼續(xù)進行鐵路修筑,一切按照原來的規(guī)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