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看來,清廷此時對義和拳的招撫看來不過是權宜之計,目的是安撫拳民、防止拳民暴動,而其對外宣戰(zhàn)則給了拳民一個怒氣的宣泄口,同時也在失控的局面中維護了清廷的合法性地位。換句話說,在局勢失控的情況下,清廷必須順應義和拳扮演一個“愛國愛民”的朝廷,如果貿(mào)然剿殺義和拳的話,恐怕等不到外國干涉便已亡于拳民之手了。只有領悟到這點,才能體會到清廷“宣戰(zhàn)詔書”的深刻含義,這也是這個所謂的“宣戰(zhàn)詔書”對內(nèi)而不對外的原因所在了。
事實上,有很多證據(jù)可以證明清廷的用意。就在6月20日發(fā)布的上諭中,清廷便提到“近日京城內(nèi)外,拳匪仇教,與洋人為敵,教堂教民,連日焚殺,蔓延太甚”而導致的“剿撫兩難”困境;6月28日,清廷又向列強表示“此種亂民,設法相機自行懲辦”。
6月30日,朝廷向各省督撫解釋“宣戰(zhàn)”的原因:“此次義和團民之起,數(shù)月之間,京城蔓延已遍,其眾不下十數(shù)萬,自兵民以至王公府第,處處皆是,同聲與洋教為仇,勢不兩立。剿之,則即刻禍起肘腋,生靈涂炭。只可因而用之,徐圖挽救。奏稱信其邪術以保國,亦不諒朝廷萬不得已之苦衷矣”。“禍起肘腋”的含義,讀者自當察之。
吳永在《庚子西狩叢談》中記載了慈禧對當時失控局勢的描述:拳民們“勢頭也大了,人數(shù)也多了,宮內(nèi)宮外,紛紛擾擾,滿眼看去,都是一起兒頭上包著紅布,進的進,出的出,也認不定誰是匪,誰不是匪,一些也沒有考究”,“因此更不敢輕說剿辦”了。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法不及眾之憂,尾大不掉之勢”,在面臨危機考驗時,決策只能暫時順應民意所指,不然即會引火燒身。
太常寺卿袁昶曾奏稱:“現(xiàn)禁城有拳團三萬余人,來者穰穰不止,日久必生變,既不能部勒使受約束,不如導使隨往津御洋兵,少兩得之”;《石濤山人見聞志》也有這樣一段記載: “聞各路兵及莊王、榮相、董軍門、各統(tǒng)兵大臣,皆設密法收撫團眾。有不受撫者,均遣至各處攻打前敵,少有退縮,迎以大炮,一炮休矣,升天矣。實露半撫半剿之法”。
袁昶后來因為載漪“撫拳”的政策而被殺,但他的說法是很值得玩味的。所謂的“兩得之”和石濤山人說的“半撫半剿”正好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其用意不過是在表面“招撫”的名義下將大批拳民引出京外,以減輕朝廷的危險和壓力;同時,又可以通過拳民們暫時抵擋一下洋人的軍隊,稍微延緩其進軍北京的速度;同時又借洋人之手消滅義和拳,或者清軍干脆直接上陣剿殺。很顯然,慈禧太后這種“中外平衡、一石雙鳥、多重功效”的陰險策略,絕非是拳民的智商所能理解的。
這個策略在7月22日清廷給東北地區(qū)大吏的上諭中明顯的透露了出來:“我仍可作彈壓不及之勢,以明釁不自我開。各該省如有戰(zhàn)事,仍應令拳民作為前驅,我則不必明張旗幟,方于后來籌辦機宜可無窒礙?!?/p>
在解決了這個內(nèi)部問題后,再看庚子年中的這個“使館之圍”就沒那么復雜了。很顯然,清廷對于外國公使們決無加害之意,而他們一再要求公使們離開北京前往天津的用意,不過希望在局面失控中盡量減輕自己的壓力或者試圖甩掉這個包袱,而絕不是公使們認為的“有預謀的大屠殺”---這其實也證明了這些公使們對中國事務和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實在是太不了解了。如果做一個大膽推測的話,假定公使們真的在6月下旬在使館衛(wèi)隊和清軍的保護下離開北京前往天津,庚子年的災難可能會小得多。當然,在當時義和拳蜂起的局面下,公使們懷疑清軍的保護能力甚至動機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歷史本就是由太多的偶然性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