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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第二章 以物易物的謬誤(8)

債:第一個5000年 作者:(美)大衛(wèi)·格雷伯


關(guān)于以物易物研究最具權(quán)威性的人類寫著作,來自于劍橋大學卡羅琳·漢弗里(Caroline Humphrey)的研究。她得出的結(jié)論確鑿無疑:“從來沒有人描述過純粹的以物易物經(jīng)濟的例子,更不用說貨幣從中誕生的過程;所有可得的人種學的研究都表明,從來沒有存在過這樣的經(jīng)濟模式?!?/p>

現(xiàn)在,所有的這些并不意味著以物易物沒有存在過--或者,并不意味著斯密所說的“原始人”并沒有采用過這種形式。它意味著以物易物并不像斯密所想象的那樣,在村民中間廣泛使用。一般而言,以物易物發(fā)生在陌生人,甚至是敵人之間。讓我們從巴西的南比克瓦拉人(Nambikwara)開始。這些人似乎符合發(fā)生以物易物的全部標準:這是一個簡單的社會,勞動分工還沒怎么發(fā)展,人們被分成許多族群,通常每個族群最多包含100個人。如果一個族群偶然在附近發(fā)現(xiàn)了另一個族群做飯的灶火,他們會派出大使進行談判,希望進行交易。如果他們的提議被接受,他們會先把族群里的女人和兒童藏在樹林里,然后邀請另一個族群里的男人造訪自己的營地。每個族群都有一名族長;當所有人都到齊以后,每個族長都會發(fā)表一番正式的演說,頌揚對方,貶低自己;每個人都把武器扔到一邊,然后一起唱歌跳舞--盡管舞蹈是在模仿戰(zhàn)爭沖突。然后,一個族群接近另一個族群,開始交易:

如果一個人想要一件物品,他會大聲稱贊這件物品是多么好。如果一個人看重自己的物品,希望用它來交換更多的物品,他并不會說這件物品多么有價值,而是會說它沒什么好的,以此表明他想保留它。“這把斧頭不好,又舊又鈍?!彼麜@樣描述自己那把其他人想要的斧頭。

雙方在討價還價的過程中都會使用憤怒的語調(diào),直到達成一致。當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后,他們會從對方的手中把物品搶走。如果一個人用項鏈進行交換,交易達成后他并不會摘下項鏈遞給對方,對方必須通過展示力量直接把項鏈搶走。如果交易的一方比較性急,在討價還價結(jié)束之前就動手去搶,那么交易雙方就會發(fā)生爭執(zhí),通常會導致斗毆。

整個交易活動會以盛大的宴會結(jié)束,女人會從樹林里出來,參加宴會。但這也容易導致出現(xiàn)問題,因為在音樂和酒的刺激下,有大量引誘的機會存在。有時這會帶來因嫉妒而爆發(fā)的口角。在少數(shù)情況下,甚至會有人被殺。

交易只有在以物易物交易蘊涵的所有節(jié)日元素的緩沖之下,才能在原本是敵對關(guān)系的雙方之間進行;但是它距離完全戰(zhàn)爭的爆發(fā)也只差毫厘。如果人種學家猜的沒錯,如果在交易過后有一方認為自己被占便宜了,那么將非常容易導致戰(zhàn)爭的爆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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