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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中國哲學導論》第三節(jié) 對反:相反相成(2)

劍橋中國哲學導論 作者:(新加坡)賴蘊慧


對老子來說……“反(返)”不是從偏愛A轉(zhuǎn)向偏愛B,從而以柔、弱、下取代剛、強、上。人的一切努力都是反對向著B下墮,既然如此,那么最接近于自發(fā)之道的方向就是:從豐饒的根部得到滋養(yǎng)更新之后,接著調(diào)整方向朝上沖。“(反)返”粉碎了A、B之間的界劃;圣人偏好守弱,但他并沒有停止趨于強盛,因為他知道,在上升力量面前韜光養(yǎng)晦,正是避其鋒芒伺機取勝之道。(1989:228-229;黑體為引者所加)

消解對立面之間的界劃,這是道家立場的一個重要特點。當然,消解的結果不是A混同B或B混同A,也不是消除A或B。不過,我們也要注意到,葛瑞漢的分析并沒有明確提到,在《道德經(jīng)》中對立面的份量是不同的。靜、黑、賤(第十六、二十六、三十九章)被視為其對反面的根。我們不能不注意到《道德經(jīng)》偏好弱、謙、靜。關于這一點,史華慈贊同劉殿爵(1958)所提出的《道德經(jīng)》中的價值“不對稱”:

劉殿爵已經(jīng)指出,在老子的對反概念中,有著引人注目的不對稱性。陰與陽、弱與強、柔與剛、退與進,老子明顯“偏愛”這些對反概念中的前一項。它們有更高的“本體論”地位,就像水之勝于石:水居于卑下之地,故而在更深的層面上比石頭更堅。【Schwartz 1985:203.】

劉殿爵還認為,對反兩面之間的關系猶如兒童滑梯:“爬到頂上很費勁,而一旦過了頂點就必定會突然快速下滑?!保↙au,1963:27)劉殿爵和葛瑞漢在對反概念理解上的差異頗有趣:劉殿爵強調(diào)對傳統(tǒng)價值的徹底顛覆【僅僅顛覆現(xiàn)行準則,比如把偏好男性換成偏好女性,這對于倫理與社會問題的處理來說有失草率(Lai 2000:139)。陳漢生反對這種天真的做法:“傳統(tǒng)價值頌揚尊者、強者、智者、支配者,而老子的話則讓我們學會欣賞卑者、弱者、愚者、被支配者。傳統(tǒng)主義者推崇男性,而老子則力挺女性……[但是,]它的理論要點甚為精微,決不是簡單翻轉(zhuǎn)傳統(tǒng)導向和盲目推崇道的消極面向?!保?992:223)】,而葛瑞漢則提出了一種看待對反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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