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下學期開學后,為了讓兒子更加賣力學習,“有鋼使到刀刃上”,我和愛人商量后,向兒子許了個愿:期中考試若能考進班上前三十名,獎勵兒子一套李寧牌運動服。為了得到這份心愛的獎品,兒子學習非常賣力,期中考試成績揭曉,兒子在班上排第二十六名,欣喜之余,我慷慨地向兒子兌現(xiàn)了承諾,父子皆大歡喜。嘗到了甜頭,我又向兒子提出了新的要求:期末考試考進前二十名,獎勵兒子摩托羅拉BP機( 那時BP機比較流行,對孩子來說是奢侈品 )。為了得到這件禮物,兒子確實盡了力。期末考試下來,兒子考了第二十三名。雖然沒有達到既定目標,但為了照顧兒子情緒,我決定給兒子買個國產(chǎn)BP機。
我和愛人本來不大情愿,故而不太主動。降低了獎品標準,兒子已經(jīng)不大高興,加上遲遲不肯兌現(xiàn),兒子心中的怨恨在增長。終于有一天,兒子向我們攤了牌:“你們合起來騙我,我再也不會上當了,誰要再學習誰是龜孫!”愛人剛要解釋,孩子態(tài)度強硬地說:“我不想再聽你們說什么,你們本來就應該給我買。這次只差了三名,上次我還超了四名呢?我現(xiàn)在才知道,你們就沒打算買BP機,哄我學習才是真正的目的。把我惹急了,我不考這個破高中了!”
雖然我們隨即滿足了兒子的要求,但兒子卻像泄了氣的皮球,再也鼓不起勁來了。我們費了不少勁,給兒子做了很多工作,兒子還是沒有恢復到原來的狀態(tài)。
接受了這次深刻教訓,我再也沒有給過兒子物質方面的獎勵。兒子生活、學習上的必需品,我們都會盡量滿足,但不會以提高學習成績?yōu)闂l件交換,更不會以功利為目的。
后來,我接觸的眾多案例,也充分反映出物質獎勵的弊端。有的家長和孩子做交易:我獎勵給你什么,你達到我哪些要求。有的孩子向家長提要求:你給我買部手機,我保證好好學習;你給我買臺電腦,我一定學出樣子給你看。結果是不約而同:家長滿足了孩子的要求,孩子卻兌現(xiàn)不了當初的承諾。要說孩子有意騙家長,也有失公允。孩子也想提高學習成績,得到獎品后,孩子也會努力一陣子,但隨著獎品新鮮感的消失,孩子的學習熱情也隨之下降了。
物質獎勵為什么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呢?因為物質獎勵是低級的、庸俗的激勵手段,它不能給孩子帶來持久的學習動力。人對獎品的熱愛程度取決于他的需求程度。現(xiàn)在的孩子,物質需求已經(jīng)得到了極大的滿足,物質獎勵已不能激發(fā)他們的熱情。即使極具誘惑力的物質刺激,帶給孩子的心理沖擊也是表面的、階段性的,而不是深層次的、持久的。而穩(wěn)步提高學習成績,需要的是對知識的探究興趣、踏踏實實的學習態(tài)度和持之以恒的努力,這些是物質刺激難以達到的效果。
實踐證明,物質獎勵非但解決不了孩子的問題,還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第一,物質獎勵給孩子的是消極心理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