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樂團的其他成員來說,鼓手以及他們所謂的“愚蠢”總是笑料的源泉。比如,要怎么知道舞臺是平的?只要看鼓手是不是嘴巴兩邊都在流口水就行了。蘇格蘭流行樂隊“喧嘩樂團”(Hue & Cry)半退休的主唱帕特·凱恩(Pat Kane)也沒把他的鼓手當回事。當這位鼓手自稱有“新教的工作道德”時,凱恩反而自問,能夠代表我們現(xiàn)代世界的是不是一種相反的道德觀。也就是說,許多人類行為是否能通過游戲的角度來理解?凱恩所寫的《玩的道德》(The Play Ethic)就是從這個角度理解人性的一本很好的讀物。
玩是一種互動,游戲中有許多人參與,這就讓我們脫離了個人層面的研究,不再只是關注一個人為什么選擇薯片,或者《花花公子》中間頁有什么樣的美女。就像經(jīng)濟學家托馬斯·謝林(Thomas C. Schelling)所說的那樣,人的大部分行為是為了回應其他人的行為,而其他人的行為又是為了回應另外一些其他人的行為。博弈論(game theory),正如它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樣,是理解這種過程的一個很好的開始,因為博弈論能夠重現(xiàn)現(xiàn)代人類生活中的重復互動。我們通過博弈論不僅能夠了解社會變化的模式,更能夠了解變化的過程。
博弈論的模型最開始只是一個一對一的簡單游戲,之后才逐漸變成了復雜的多人游戲。經(jīng)典的“囚徒困境”是最簡單的游戲之一。問題是這樣的:為什么即使合作對兩個人都有利,他們仍然拒絕合作?游戲的情節(jié)是:警察抓住了兩個嫌疑犯,但掌握的證據(jù)不足以給兩人定罪,所以警察試圖各個擊破,誘使嫌疑犯招供。如果一個人出賣另一個人,出賣者可以被釋放,而他的同伙則會被處以五年徒刑;如果兩個人都守口如瓶,不出賣對方,那么他們每人都要坐六個月牢;如果兩個人彼此出賣的話,他們都將獲得六個月到五年的監(jiān)禁。這兩名嫌疑犯究竟應該怎樣做呢?最“符合個人利益”——但有點兒“疑神疑鬼”傾向——的結果是兩人彼此出賣,因此兩人都成了輸家。
政治學專家羅伯特·阿克塞爾羅德(Robert Axelrod)在1984年舉辦的一場計算機游戲錦標賽,為博弈論帶來了一次有趣的發(fā)展。這次錦標賽邀請許多研究人員提交他們針對囚徒困境的策略。錦標賽組織參賽者參加好幾輪一對一的囚徒困境游戲,稱其為“重復囚徒困境游戲”。這次比賽的目的,是找出在重復進行的一對一游戲中,哪種策略是最好的。結果,與單一一次游戲不一樣的是,在多次重復游戲中,完全理性的參與者并沒有全部招供,最好的策略是阿納托爾·拉波波特(Anatol Rapoport)提交的“以牙還牙”策略(tit-for-tat strategy)。這個策略其實就是簡單的模仿:對方合作我就合作,對方招供我也招供。
這個策略看起來不太現(xiàn)實。如果兩人都使用“以牙還牙”策略的話,只要游戲開始時他們剛巧進行了合作,兩人就能一直合作下去。如果某人“意外”招供,打破了這個合作的最佳平衡,那么兩人就會輪流重復“合作—招供”的模式(一人合作一人招供,然后在下一輪中反過來,以此循環(huán)往復)。如果再有一次意外招供發(fā)生的話,那么“以牙還牙”策略就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