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6 “Why”比“What”重要(3)

創(chuàng)業(yè)教我的50件事 作者:王文華


所以,我們?yōu)槭裁聪胱龉妫?/p>

因為我們特別有愛心?

不是。

因為我們想學比爾·蓋茨?

也不是。

深入地思考后,我們發(fā)現(xiàn):想做公益,因為想改變自己。

過去的張明正和王文華,“自我”意識都太強了。我們想改變。

生活中很多的煩惱,都是緣于自我太強。把自己無限膨脹,看不到自己以外的人和事。分手很痛苦,因為她離開“我”了。工作很挫敗,因為怕老板 fire(開除)掉“我”。與家人吵架,因為爸媽都不了解“我”。與朋友絕交,因為他做了對不起“我”的事。

“我”像一只臉長得跟我們一樣、體格卻比我們魁梧百倍的怪獸,一輩子跟著我們,對我們予取予求、得寸進尺,甩也甩不掉。

Steve和我想借著做公益,暫時逃開這只怪獸。只想別人,忘掉自己,就像脫光了衣服、摘掉了首飾,完全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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