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2月,國家審計署對多條高速公路收費進行審計,稱“不合理,但不違法不違規(guī)”,這個最后的結論可謂一針見血。不合理,但不違法不違規(guī),驚人利潤正是從那些鉆空子的收費規(guī)則中產生的。
據了解,目前中國收費公路分為政府收費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妒召M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建設和管理政府還貸公路,應當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依法設立專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
按理說,這樣的規(guī)定很好,但政府可以出讓收費權,將收費權轉移到企業(yè),公路就變成了經營性公路,能夠以營利為目的。公共產品通過政府轉讓,就成了某些企業(yè)的“印鈔機”,在其驚人利潤的背后,是整個社會高昂的成本付出。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分別規(guī)定了“政府還貸公路”與“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前者是 15年,后者是“最長 25年”,中西部地區(qū)可放寬至 30年。但很多“政府還貸公路”在收費即將期滿之時,會被轉讓出去搖身一變成為“經營性公路”,成為某些人的“印鈔機”。
2011年 6月 14日,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在北京召開全國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從當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截至 2012年 3月下旬,已經完成和即將完成的整改項目有522個。
自交通運輸部開展專項清理工作以來,收費公路治理取得了一些成績。比如,2012年1月1日起,中國第一條高速公路——滬嘉高速公路停止收費;自2011年7月1日起,北京首都機場高速降低了收費標準。
2012年 4月 19日,國務院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意見》指出,要繼續(xù)做好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降低企業(yè)物流成本。
打破高度的“封閉壟斷”
多位受訪者認為,當前有關部門的政策設計和行政安排,須有勇氣破除高速公路收費這類暴利。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畸高的暴利業(yè)績,與其說是利潤,不如說這是“傷民”或“與民爭利”的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