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方蠻橫專斷而又荒誕不經的敲詐勒索,以及昂貴的茶絲價格,促使東印度公司在1753年左右再一次恢復了對寧波的興趣。1755年,喀喇生(Samucl Harrison)和洪任輝(James F1int)率領兩艘船舶駛往定海。洪任輝一直在學漢語。他們受到了當?shù)卮髥T的優(yōu)待,浙江省官衙向朝廷稟報稱,“紅毛”(英國人和荷蘭人的綽號)船舶多年不至,自應“加意體恤”。 把貿易轉移至寧波自然引起了英國前往廣州的船舶數(shù)量減少:1754年有27艘、1755年22艘、1756年15艘、1757年7艘。兩廣總督擔心貿易會偏向北方,于是在1757年吁請朝廷將寧波的關稅提高100%。北京也擔心夷船頻頻來訪,將使寧波變成另一個澳門。此外,朝廷還擔憂,寧波、廈門及上海等北方口岸比廣州更靠海,官府難于控制洋船的行止,將助長外夷與內地奸民勾結;如果口岸在廣州,黃埔和虎門要塞官府可以監(jiān)視洋人及其船舶。再者,廣州有一大批人歷來靠對外貿易為生,貿易轉向北方將嚴重損害他們的生計。衡量了這些情況之后,朝廷決定提高寧波和其他北方口岸的關稅,使它們比廣州的關稅重得足以阻遏未來的貿易。洋人被迫斷絕北上的念頭。這樣,盡管在寧波、廈門和上海的貿易并未正式禁止,但實際上,1757年之后,廣州成了惟一對洋商開放的口岸,因此對北方港口貿易,則為“不禁之禁”。
然而,洪任輝在1759年不顧關稅之沉重,徑自前往寧波。當他被拒絕進港后,便駛向天津控告廣州的腐敗勒索和非法征課行徑。朝廷因洪任輝言行悍強,將他押至澳門大牢囚禁了三年之久,但也委派了一個小組前往廣州,并將粵海關監(jiān)督撤職。但是,洪任輝事件帶來的一個更嚴重的后果是,朝廷下了一道明確的諭旨,規(guī)定嗣后廣州為向洋商開放的惟一口岸。這道飭令消除了將商務擴展到中國其他地方的任何可能性,從而使廣州體系一直存在到1842年鴉片戰(zhàn)爭結束。
7.2 廣州貿易
中國人的對外貿易態(tài)度衍生自封貢心態(tài)。中國人設想,富足的中華上國無需外來貨物,仁慈的皇帝允許通商乃是一種對洋人賜恩的標志及使其感恩戴德的手段。因此,通商是一種特權,中國可以因洋人的任何過失取消這種特權。此外,由于廣州貿易是在外國私商和中國臣民之間展開,所以無需任何官方的外交關系,只要有非官方的生意往來即可。這樣,洋商與中國官府之間不允許有任何直接的接觸;洋商只能通過指定與他們做生意的中國特許商人,向總督、巡撫和“戶部”轉呈稟帖。
廣州貿易的主要特征,是朝廷授權“十三家”稱為行(是洋行的變音)的商號,作為惟一的對外貿易代理人。開辦這些行的主人,即所謂的“行商”,向朝廷捐呈大筆錢財,以保證他們的壟斷性特權;據說捐資的數(shù)額約為20萬兩,或55萬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