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霍比特人(3)

生命最后的讀書會 作者:(美)威爾·施瓦爾貝


父親在與母親第一次約會的時候就向她求婚了,而她也接受了。他們是在父親的一位朋友到訪時遇到的。訂婚幾個月后,在1959年結(jié)為夫婦。父親當(dāng)時三十一歲,母親二十四歲。

父親后來跟我聊,回頭看他們的求婚,覺得一切都不可置信。他第一眼就愛上了母親,而當(dāng)時他還不確定母親是否會選擇他?;槎Y在康涅尼狄格州舉行,是一場基督教的婚禮。而這是會讓祖母反對的事情之一,因為她是一位嚴(yán)守教義的猶太教徒。母親的一位好朋友建議她堅持自己的意見,母親也就這么做了。

婚禮之后七年,母親和父親決定舉家從紐約搬往馬薩諸塞的劍橋,以便父親可以與鮑勃·查普曼一起管理哈佛劇場。1966年,我四歲,我的哥哥五歲,妹妹還沒出生。我們在朱麗婭·查爾德住的那條街租了棟房子,她成了我們的鄰居。三年前,朱麗婭出版了《掌握烹飪法國菜的藝術(shù)》,開始在當(dāng)?shù)仉娨暪?jié)目上露臉。我很喜歡告訴別人,萬圣節(jié)時朱麗婭給上門要糖的小孩子烤十字面包。這可能是真事,但也可能不是。

在我們小時候,母親就喜歡讀書給我們聽。每天晚上睡覺前我們都會聽故事,她的故事總是那么引人入勝。盡管我和哥哥僅相差十八個月,母親還是堅持不為我們讀同一本書。我們每個孩子都有權(quán)利選擇晚上要母親讀的書。我最喜歡的書是羅曼·里夫的《愛花的?!贰_@是30年代一個經(jīng)典的故事,講述一只熱愛和平的牛(希特勒痛恨這本書并曾下令將其焚燒)。我其次喜歡的是克羅格特·約翰遜的《阿羅有支彩色筆》。這本書出版于50年代,描述了一個非常有藝術(shù)天分的孩子,利用自己的想象力和一只彩筆創(chuàng)造出美景以及奇遇,從而擺脫了困境的故事。我哥哥對莫里斯·桑達(dá)克的新作《野獸國》癡迷不已。從書中人物馬克思的身上,哥哥找到了自己的榜樣。當(dāng)我的妹妹長大一點開始有自己喜歡的書籍時,她最喜歡的是桑達(dá)克的《廚房之夜狂想曲》。她喜愛書中的主人公,以及有點鬧劇傾向(還有點危險)的面包師。母親童年時最喜歡的書是麗迪雅·斯通的《粉紅驢子布朗》,這個出版于1925年的故事里有兩個無法說話但講禮貌的小孩子,他們一起照顧一匹小馬。這是一本過分甜蜜的書,哪怕在我們很小的時候都無法消受。

坐在化療室的時候,我問母親還記不記得有天晚上,她忘記了給我讀書的事情。我忘了當(dāng)時是十一歲還是八歲。我記得自己躺在床上,聽著父母從樓下派對中傳來的說話聲。哥哥已經(jīng)睡著了,不在乎那天晚上是否還有人讀書給我們聽。我已經(jīng)刷過了牙,爬上床去等著母親來給我們每人念一個故事??赡赣H沒有來。我聽著玻璃杯的碰撞聲和鬧哄哄的對話聲,開始生氣。

樓下笑得越開心,我等的時間越長,我越傷心。我感到非常孤獨,還有種被拋棄的感覺。我根本不需要套上睡衣,穿上拖鞋跑下樓去提醒母親,因為她從來沒有忘記過給我講故事,她肯定是不再愛我了。我聽到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那么開心,我更加氣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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