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擔心,農地可以轉讓后,會出現(xiàn)土地兼并以及大資本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
從效率的角度看,兼并是好事。我們總講農業(yè)要集約化,所謂集約化就是要有規(guī)模。集約化,兼并土地搞大農莊,提高了效率,但又產生了一個公平問題。一些人把土地賣了,就沒有土地所帶來的收入來源。所以,我們不能只顧一頭不顧另一頭。
從長遠看,把阻礙提高效率的政策取消,該兼并就兼并,該分散就分散,它會自己找到一種合適的解決辦法。但收入問題如何解決?這就要靠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的另外一條路,就是政府、社會團體去幫助那些有困難的人。如此一來,兩頭就都能兼顧到了。
另一個辦法是靠中介組織。農民可以不直接跟大企業(yè)打交道,而是通過中介來進行土地的交換。如此可以避免大企業(yè)欺騙農民,因為與農民相比,中介更清楚土地的價格。
萬全的辦法是不存在的,房地產組織、合作社、政府可能都會欺騙農民。不過,中介組織受到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的約束,而且如果公司之間相互競爭,相對會好些。
政府有義務提供住房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政府的責任主要是要搞清楚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
GDP是企業(yè)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政府應該徹底擺脫對經濟的干預,讓市場進行自我調節(jié)。尤其是政府不能以賺錢為目標,不能公司化。
政府的首要責任是主持正義,制造一個正義的環(huán)境就可以了。對于社會上的窮人,政府和民間組織都可以起到幫助作用。
發(fā)達國家大部分的稅收都用到了社會保障方面,民間的各種幫扶組織都很發(f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