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商鞅在秦孝公時廢井田?!妒酚洝份d曰:“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此項記載,至南宋朱子作《開阡陌辨》從此800年來遂成定論,一定至今。
“開”者,設置之意,或原來是墻而新開設一門之意。有人說商鞅廢“井田制”而開發(fā)“阡陌制”,朱子以為不然。原意是,井田制是有阡陌,阡陌即是大田岸,后來沒有阡陌了,即沖破了格子線而已。
百畝之田之格子線謂之封疆,封疆猶如大圍墻,為古代貴族封建分割性之主要標志。封疆內之地便是井田,一井與另一井之間是隔了相當距離。井田的格子線一被沖破,政治上的封建制度亦隨即被沖破了。
井田制度之所以要劃成一方方的格子,乃是因為外防敵人,內以方便平均分配。
《戰(zhàn)國策》中蔡澤有言:“決裂阡陌,以靜民生之業(yè)而一其俗?!薄懊裆畼I(yè)”即是指農民之耕作。按照朱子的解釋,有阡陌時即是當時有井田制度。農民所耕種之田地仍得歸還封建主。但廢除阡陌后,農民不論種多少田地,只繳賦稅,土地已變成私有,民生便安定了。由此可證明井田制度是有的,歷來以朱子的解釋最為適當。
所以,《左傳·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所記的“初稅畝”,以及《史記》所記載的“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都證明了中國古代有井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