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廣昭“泰國人的關心與工作·企業(yè)觀”(亨利·霍姆斯等,前引書,解說)那么,泰國社會中的權力(權限)到底是什么?它是“巴拉彌”(即佛教中的波羅蜜),是抵達涅槃時必需的道德,即人的品德。
末廣還說:“巴拉彌”并非與生俱來的,人在社會關系中或得到它,或失去它。具有眾多“巴拉彌”的人,可以行使極大的權限。人一旦失去“巴拉彌”,權限也隨之失去。也就是說,權限并非源自地位、職位,而是屬于個人的。
除此之外,泰國社會中還存在著一種叫作“伊提彭”(影響力)的力量。它與公司內部的地位或公共場合均沒有關系,而是依據某種非正式關系——如對人情、利權的追求等——而行使的力量。
泰國人雖然為縱橫交錯的復雜的人際關系網所束縛,但他們通過積聚“巴拉彌”、獲得“伊提彭”,日夜為在“關心的世界”里占據有利的地位而奮斗著。
普通的“日本”
在位階(階層)受到嚴密規(guī)定的泰國社會里,不可能翻越部門或省廳的圍墻。即便像歐美公司那樣,設置一個超越多個部門的特別崗位,最終泰國人也只是將它作為一個特定經理的下屬,放在某個部門里。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其手下的員工對他的指令陽奉陰違,不會去執(zhí)行的。
要想在泰國的公司里出人頭地,不在組織內部顯山露水,不須發(fā)揮自主性,尤其不對任何事負責是很重要的。前往泰國任職的歐美的經理遇到的第一個難關是:泰國人的下屬從不表明態(tài)度,從不發(fā)表自己的意見,而且當你指出他工作中的失誤時,他還是“滿臉堆笑”。
這樣的組織可能十分安穩(wěn),不會由自己的力量進行“變革”。因此,泰國社會常常需要“外部的壓力”。
如此這般的泰國文化與日本的情況非常相似。“曼谷日本人商工會議所”理事、長期擔任泰國當地公司法人的齋藤親載曾說過這樣的話:日本企業(yè)在東南亞成功的理由之一在于,與歐美國家的人不同,日本人能夠理解泰國人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