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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革命(9)

從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1500年至今(套裝上下冊) 作者:(美)雅克·巴爾贊


雖然您不知道,陛下,但他對您充滿了熱愛,視您為上帝的化身。

——費奈隆在《致路易十四的信》中自稱(1714年)國王們啊,你們是神。

——波舒哀在盧浮宮的布道

同時這理論也設置了條件:國王面對他的職責必須誠惶誠恐,治理不善就要遭殃。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治國無方而使百姓受苦,那是因為百姓自己犯了罪因而受到懲罰。如果他們感到悔恨,祈求上帝給予救贖,那么若他們應該得到救贖的話上帝就會準許。國王不是凡人,是“子民之父”;他不是人民的代表,而是他們的體現(xiàn),所以國王在敕令中自稱朕(我們),而非我。這套體制之所以可信是因為基督教也是絕對君主制。《圣經(jīng)》中的每個故事和規(guī)誡都表明作為王中之王的上帝是以他的意志來統(tǒng)治宇宙的。祈禱向主發(fā)出,請愿則是向國王陛下發(fā)出。君主制和一神教相契相合,天堂里沒有像多神教神祇間那樣的爭斗。

無神論者認為這都是幻想,但他自己也不應幻想“有理智的人”不會真心相信這種神權(quán)的保證。當思想家和大眾都同意一種對世界的理解時,認為他們都失去了理智是愚蠢的想法。只要看看馬克思主義者或伊斯蘭教的信徒對他們教義的態(tài)度即可明白。和他們一樣,17世紀的神權(quán)論者也找出了實際例子來證明自己理論的正確性。想想馬克·吐溫,他宣稱:“君主制是徹頭徹尾的海盜行徑?!痹谒鰢眯械娜沼浿校粩嗟剡@樣痛罵。他這種教條式的主張有助我們了解17世紀時多數(shù)人對他們的國王及其神權(quán)的看法:他們像馬克·吐溫一樣執(zhí)著于自己的信念,他們堅信現(xiàn)行的制度及其理由是唯一合理的,其他的都是荒謬和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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