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學體制與網絡寫作(4)

觀念的藝術與技術的藝術 作者:蔣原倫


當年羅蘭·巴特以“寫作”概念取代了文學、哲學、歷史等概念,他的第一部專著《寫作的零度》或許就是一種預告,預示他以后的所有文章和著作都是難以明確分類的。他的《s/z》很難說是文學批評還是符號學、語義學著作;他的《戀人絮語》是小說戲仿還是文學評論?他的《符號帝國》難道是學術游記?他的《神話學》更像是大眾文化批評和雜感。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它們統(tǒng)統(tǒng)是書面表達行為,是寫作!寫作是一種大的行為,是運用書面語言的總體行為。為此,羅蘭·巴特強調:“語言結構是一種行為的場所,是一種可能性的確定和期待。它不是一種社會性承諾的場所,而只是一種無選擇余地的反射,是人類的而非作家的共同性質,它存在于文學禮俗之外??”① 而文學創(chuàng)作雖然也是運用書面語言的行為,但它特指一種由某些觀念如審美、虛構、修辭等等轉化而來的寫作,即被規(guī)范于創(chuàng)作體制之內的表達。

應該說羅蘭·巴特是打破文學體制的最著名的先行者之一,按克里斯蒂娃的說法,巴特所提出的“寫作的概念既改變了文學實踐的概念,又改變了對這一實踐的可能的知識,‘文學’變成了寫作;‘知識’或‘科學’變成了寫作欲望的客觀表述??”②

其實,強調“寫作”實際上是一種超越或回歸,超越到文學體制之外,又回歸到最樸素意義上的書寫行為和表達行為。羅蘭·巴特也許正是為了那份信馬由韁的自在,而高揚“寫作”。盡管他清醒地認識到當代人的寫作處于歷史的壓力和束縛之下,寫作實際“是一種歷時性的協(xié)同行為”,“寫作中仍然充滿著對先前慣用法的記憶,語言從來也不是純凈的”① ,但是他亮出“寫作”的旗號就是為了消解神話,解放表達。

網絡寫作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超越,相對于傳統(tǒng)的紙媒文學來說,網絡寫作使作者從各種名堂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不必瞻前顧后,不必考慮體裁的規(guī)范,不必顧忌編輯大人的口味,不必考慮能不能被發(fā)表。它使寫作成為一種相對自由的活動,只要對得起自己的感受即可。感受、沖動、表達欲望對決規(guī)范和體制,網絡寫作從文學體制中解脫的過程就是網絡文學成長和進展的歷程。(載《西北師范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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