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4~1556年間,釀酒葡萄向南傳至秘魯和智利,并且越過安第斯山脈進入阿根廷(由當?shù)匾晃灰d會教士引進)。后來傳教士又于18世紀70年代將釀酒葡萄傳入美國的加州北部,不到100年間,此地就成為世界重要產酒區(qū)之一,產品輸出遠及澳大利亞、中國、夏威夷、秘魯、丹麥和英國。
1652年,荷蘭人在非洲南端成立了荷屬東印度公司的供應站,并將釀酒葡萄的栽培技術傳入殖民地好望角,本來的用意是想為船員提供一種既可預防壞血病,又新鮮甘醇的葡萄酒,以取代在船艙儲放了3個月的飲用水。后來英國人于19世紀接收了這塊殖民地,并加速生產葡萄酒,目的是在取代法國進口酒。英國人也把葡萄栽培引進了澳大利亞,1788年,英國船只陸陸續(xù)續(xù)抵達這塊流放犯人的殖民地,船上就載有從里約熱內盧和好望角移植而來的葡萄株。起初試栽成果并不理想,因為流放于此的犯人都偏愛他們喝得比較習慣的啤酒和烈酒。
繼澳大利亞之后,英國人又于1819年將釀酒葡萄帶到了新西蘭,此舉也是歐洲殖民者與貿易商刻意將全世界植物混合種植的策略之一。倫敦附近的克優(yōu)花園(Kew Gardens)種植了許多異國植物,那些植物即可證明大英帝國當年是如何主導了改造大自然的戲碼,并以皇家船艦作為植物發(fā)掘和傳播的媒介。例如1789年時,“邦帝號”(bounty)這艘船上的水手弗萊徹·克里斯琴(Fletcher christian)因為無法忍受船長威廉·布萊(William bligh)而率眾叛變,當時船上載有1 000株準備運往西印度群島的面包樹,以便提供廉價糧食給奴隸吃。雖然克里斯琴將船長及貨物一并扔到海上漂流,但堅忍不拔的布萊船長卻保住了性命,并再度將面包樹運送成功。
蒸餾烈酒
歐洲船只除了載運新植物,也運送新技術,蒸餾法即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古代希臘、羅馬人已懂得蒸餾技術,經過阿拉伯人的保存與改良之后,又于公元11世紀由意大利南部的薩萊諾(salerno)傳入歐洲。15世紀晚期,歐洲開始出版討論蒸餾技術的書籍,這項技術的相關知識于是得以傳揚開來。雖然蒸餾器可以萃取多種植物的精華,但是利用葡萄酒和其他發(fā)酵液體來制造烈酒,經濟價值更高。容量加大的改良式銅制蒸餾器以及廉價原料(例如蔗糖和波羅的海谷物)的出現(xiàn),又使得烈酒能夠大量生產。到了17世紀中葉,愛爾蘭生產的蒸餾酒已遠銷俄羅斯,荷蘭則是這項新興產業(yè)的生產重鎮(zhèn)。當時荷蘭人已是葡萄酒貿易界的龍頭老大,不但擁有效率優(yōu)良的蒸餾設備,所占地理位置也有利于產品的輸出。所以直到今日,烈酒名稱依然沿用荷蘭文,例如英文“brandy”(白蘭地)是荷蘭文brandewijn的簡寫,“Gin”(金酒)源于荷蘭文genever(意指有杜松子味的谷制烈酒)。17世紀的英國人將荷蘭人視為烈酒業(yè)的競爭對手,因而創(chuàng)造出“荷蘭勇氣”(Dutch courage,意即“酒后膽”)這個詞。
大量生產的烈酒是人們獲得陶醉感和卡路里的廉價來源。近代初期歐洲人飲用的麥酒、啤酒、葡萄酒往往質量欠佳,容易走味,而白蘭地和威士忌非但不會變味,反而越陳越香,為了保存葡萄酒的味道,酒商通常會在其中添加白蘭地,以加重或強化其酒精成分。
蒸餾技術可使易于腐爛的農作物不易腐敗,例如馬鈴薯是19世紀至20世紀初德國釀酒業(yè)采用的主要原料,采收后的馬鈴薯只能存放到下一個溫暖生長季節(jié)來臨前,但如果在蒸餾酒廠里(當時德意志帝國共有6 000家這種酒廠)將之轉化成酒精,就可以無限期保存,還能外銷非洲賺取利潤。由于各種烈酒運送起來都比啤酒、葡萄酒來得便宜且容易,因此便成為殖民貿易的重要商品。新西蘭原住民曾在舉杯向維多利亞女王致敬的時候說道:“她是諸善之源,愿她帶給我們大批火藥、朗姆酒,更愿這兩樣東西力道都夠強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