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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拿《玫瑰的名字》作書名的作者自然應該坦然面對書名的多重解讀。作為一名經驗作者,我曾在《玫瑰的名字注》一書中寫到,我之所以選擇這個書名,正是要讓讀者充分發(fā)揮自己的想象:“玫瑰這一形象的內涵太豐富了,以至于到如今它已經顯不出任何內涵:但丁的神秘的玫瑰17、‘去吧,可愛的玫瑰’18、玫瑰戰(zhàn)爭19、‘玫瑰,你病了20、‘太多人繞著玫瑰轉圈圈’21、‘玫瑰即使換了名字’22、‘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23、玫瑰十字會會員24……”《玫瑰的名字》收尾是一句六韻步組成的拉丁詩行:“Stat rosa pristina nomine, nomina nuda tenemus.”(“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的名字”),出處是貝爾納·德·莫萊的《論厭世》 25。有一位學者發(fā)現(xiàn),在這首詩的一些早期手稿中,“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中的“玫瑰”其實不是“玫瑰,”而是“羅馬”(Stat Roma pristina nomine)。這也是可信的,因為羅馬和詩的其他部分以及詩中提及的消失的巴比倫是相一致的 。26這樣說來,如果我當初讀到的是莫萊詩的另一個版本,我的小說的書名也許就會是《羅馬的名字》(而由此沾上法西斯色彩)。
然而書名確實是《玫瑰的名字》,而我如今也明白了,要想消減“玫瑰”這一詞所能引發(fā)的無窮無盡的隱含意義有多困難。我當初的意圖也許是讓可能的解讀不斷衍生,以至于任何一種解讀都會變得無關緊要,由此我引發(fā)了一系列龐雜、不可避免的詮釋。然而文本已經遙遙在外了,作為經驗作者的我唯有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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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給《傅科擺》中的一位主要人物取名為“卡素朋”時,我心里想的是艾薩克·卡素朋 27,他在1614年證實了《赫爾墨斯文集》是后人杜撰的。這位偉大的語文學家的發(fā)現(xiàn)和我筆下人物最終的發(fā)現(xiàn)之間有相似之處。我知道能意識到這一點的讀者人數(shù)會很少,但我同時也知道,就文本策略而言,這樣的知識并不是至關重要的。(我的意思是,即便對歷史人物卡素朋一無所知,讀者照樣可以讀我的小說,同時理解小說人物卡素朋。許多作者喜歡將一些特有用語放入他們的文本中,為的只是少數(shù)一些有經驗的讀者能夠意會。)在完成我的小說之前,我偶然發(fā)現(xiàn),卡素朋同時又是喬治·艾略特的《米德爾馬契》中的一個人物。我?guī)资昵白x過這本小說,但寫書時已經不記得了。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位標準作者,我會試著防止讀者聯(lián)想到喬治·艾略特。在第十章,英文的翻譯有以下一段貝爾勃和卡素朋之間的對話:
“順便問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卡素朋?!?/p>
“卡素朋。那不是《米德爾馬契》中的一個人物嗎?”
“我不知道。有一位文藝復興時期的語文學家也叫這個名字,但我們之間沒有親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