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類型的放棄與巧妙式放棄或目標脫離一點兒也不沾邊。充其量,它們只是表面上終止了對目標的追求,但會伴隨著讓人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堅持下去的心理活動,不會讓人朝著創(chuàng)建新目標的方向前進。
最重要的是,這些類型的放棄不能有效地抵制所有讓我們堅持下去的思維習慣(目標、追求和關系雖然已經(jīng)失效很長時間了,但我們還會致力于去實現(xiàn)它們),還會使我們糾結(jié)于那些煩擾而又無法控制的想法。這些類型的放棄實際上讓我們以某種方式故步自封,不改變我們看待事物的方式。對于解決利益的沖突,它們毫無幫助。這些放棄的類型也無助于我們控制因放棄曾真心認為會帶給自己快樂的事情,所產(chǎn)生的情感決堤。它們也阻止不了我們反復考慮事情可能的另一種情況,或者事后不斷責怪自己。它們不會開辟出一條道路,鼓勵我們自己設定新目標,并舍棄妨礙新目標的舊目標。它們無助于我們重新校準目標并從頭開始。
真正的目標脫離不僅可以做到所有這些,而且還能做更多。
即使當我們真的打算要放棄時,還是首先會問自己:我們是否曾經(jīng)努力使之成功過呢?例如,離婚是大約一半人會面對的事情,當某人談到自己即將破碎的婚姻時,朋友和陌生人都會問他們夫婦是否在接受專業(yè)咨詢。文化上可接受的答案是“是的”,這可以證明了他們在努力,盡管最終還是會失敗。這樣的回答也會卸下一部分心理負擔。如果回答是否定的,看看人們又會怎么想和怎么說。面對類似的情況,如果顯露出哪怕一點兒放棄的態(tài)度,或者真的決定放棄,很多人就會為此感到羞愧,以至于感覺必須進行自我辯解。遺憾的是,這會在無意中阻礙生活的繼續(xù)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