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沒做應(yīng)做之事,那可不是造物主上帝的錯。
——圣奧古斯丁,《上帝之城》
一千六百年前,哲學家圣奧古斯丁極為關(guān)注后來所謂的“惡的問題”。我將把這一“問題”本身當作一個問題來考慮,因為它表明了我們對世界和上帝有過分的期許和要求。惡的問題再次顯現(xiàn)了我們的責備傾向和對權(quán)利資格的不正當想法。
早在史前時代,人們就明白好人也會碰上壞事。而且自史前時代以來,這一直就是關(guān)切、錯愕的根源,是不解之謎,還是過度哲學化、神學化、理性化的借口?;蛟S更令人氣惱卻在形而上學上同樣迫切的是,很顯然,壞人也會有好事,即那些進行傷害的人并不總是會有報應(yīng)。為了應(yīng)對這兩種令人煩擾的事實,人們發(fā)明許多天堂和地獄的說法,絕大多數(shù)(但并非全部)致力于如下主張:人們最終會各得其所。
苦難這一事實,壓倒性地規(guī)定了惡的問題。佛陀教導(dǎo)的第一條高貴的真理就是,“生命就是受苦?!辈贿^,佛教徒會發(fā)誓戒除導(dǎo)致苦難的欲望和祈求,而我們則堅持要滿足它們,一旦受挫,我們就會大喊“為什么”。苦難需要別的解釋。在猶太-基督教傳統(tǒng)中,這一問題之所以如此棘手,在于有一個無所不在、全知全能的上帝。問題就成了一個悖論:如果好人會碰上壞事,那必定是因為(1)上帝不知道這事——但上帝是全知的;或者(2)上帝對此無能為力——但上帝是全能的,或者(3)上帝對此毫不關(guān)心——但整個論證的前提以及上帝的概念就是,上帝的關(guān)心——根本上說來,唯有上帝的關(guān)心——才是重要的。
二十世紀時,加繆在他那本最陰郁的小說《鼠疫》(The Plague)中對此作了概括,“人們死去,而且他們并不幸福?!痹谒脑缙谧髌分?,他把現(xiàn)代人的感受概括為“荒謬”,即認識到生活根本沒有意義,正義不存在,我們的祈禱也不會有回應(yīng),更沒有上帝來回應(yīng)它們。在《西西弗斯的神話》中,加繆有些晦澀但切中肯綮地寫道:“我們必須學會無訴無求地生活?!庇泻枚嗄辏也恢浪@句話何意,但如今,我想我懂了。我不再以為這是對上帝的否定,哪怕加繆自稱是無神論者。實際上,他心有戚戚焉地崇拜奧古斯丁。我認為,他拒斥的是用上帝來否定悲劇、荒謬。加繆說,這樣做是一種“哲學自殺”。尼采敦促我們過一種沒有“判斷”的生活(盡管尼采自己顯然也沒有做到),意圖也正在此。生活是荒謬的,但我們?nèi)砸?,并且一起面對它?a id="_ftnref13" title="" href="#_ftn13" name="_ftnref13">
全知全能的善良上帝竟然容許自己的領(lǐng)域內(nèi)有惡存在,面對這一悖論,一直以來有諸多嘗試性的解決方案?;浇毯鸵了固m教中最突出的方案就是,天堂和地獄的雙重承諾和威脅。盡管俗世的情形并非如此,但會有補償、酬報和懲罰,正義會涌現(xiàn),令得救者永享幸福,受詛咒者承受無盡的苦難。這種化人類悲劇為神圣正義的做法有許多形式,既有粗糙的形式,也有精致的形式,前者有極令人厭惡的電視布道者所講的那種粗糙的獎懲模式,后者則有盧梭和康德那種精巧的“世界的道德秩序”觀;但我不想進入這種神學迷宮,對它們分類梳理。我的大致看法是,這種信念即使無法證明,也完全值得尊重,在這里,我不想對此加以辯護。相信來生,無論是基督教或伊斯蘭教的彼岸天堂,還是此世輪回、變成鬼魂和與祖先團聚,都是人們最美妙、最可理解的信念,甚至最有經(jīng)驗主義思想的哲學家也應(yīng)尊重它。
但并非所有這類信念都是美妙的。比如,把它們當作打擊不信者的棍棒,或者以此為借口,讓小男孩成了“殉道者”,白白去送死等等,讓人不齒。不怎么令人生厭但同樣成問題的是,把它們當作發(fā)狂者的安慰劑。若喪子的父母有適當?shù)淖诮绦叛?,對他們說“這是上帝的旨意”,能夠喚起的只有同情,不會有哲學爭論。但是,安慰劑并不是解藥,而且,若撇開其療效不說,從此世生活的觀點來看,極樂世界也無法補償被悲劇斬斷的人生。值得懷疑的問題不是對來生的信念,而是這種補償觀念的適當性(康德和許多其他信仰者堅持其適當性)。上帝在他的宇宙里不玩一報還一報(或擲骰子)的游戲。
為了回答或解釋惡的問題,出現(xiàn)了無數(shù)多少有些獨創(chuàng)性的方案,其中一種是修補和弱化上帝概念。比如,有人說,信仰只是要求人們相信上帝很有能力,但并不是全能,或者說,上帝有極其出眾的知識就夠了,無需全知,當然,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在這一標尺的精妙末端,人們可以想見,是那些試圖解決這一問題的“干癟的”邏輯方案,尤其是沒有充實“惡”的概念,但這才是問題的實質(zhì)核心。 另一方面,只需一點點哲學或神學詭辯術(shù),一般人就會輕易地相信我們不能期望知曉上帝的“神秘行事方式”這類解釋。因此,他容許人類生活中有苦難和死亡的事實,并不一定與他關(guān)心普通人這個觀點相矛盾,而且拿這些與情緒和期望作比較也完全不得要領(lǐng)。最為著名的說法是,他的這一創(chuàng)造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那個”,惡和苦難都是在必要的范圍內(nèi)——在某種意義上,我們是不可能理解的。也有人說,實際上上帝“很忙”,沒工夫照料世界上所有的不幸,因此就有了一種“激進綠色分子的”回應(yīng):我們自欺地認為自己就是上帝只關(guān)心的我們,無論那個“我們”指的是唯一的“天選之人”,還是全體人類。
對于以上的某些觀點,我頗為同情,尤其是生態(tài)學的蓋亞觀(Gaia,希臘神話中的大地之母),這種觀點在道家那里有最高遠的表述。但是,對生態(tài)的尊重和責任,容易滑向?qū)θ说牟恍?,認為人“無足輕重”,從而導(dǎo)向一種激烈的反人本主義,在那里,純粹人類的利益和需要大打折扣,或被認為與蚊子的利益和需要無異。無論這類觀點是否能說明世上存在的人類苦難(事實上,它確實不重要),它們與宗教裁判所一樣,也有強烈的作惡潛力。惡的問題無法通過否認惡和人類苦難的意義而得到解決。
與通常談?wù)撨@一問題的框架相反,我想表明,惡的問題與相信上帝存在或相信來生并沒有關(guān)系。加繆是一位無神論者,然而惡的問題以及人類苦難的存在擾亂了他天生的正義感和公平感,由此激發(fā)出了“荒謬”這個戲劇性的概念。尼采也是一位無神論者(他在《瞧那這人》中告訴我們說是“出于本能”),但他最猛烈抨擊的不是上帝,也不是天堂。反而是對神學廉價瑣碎的利用,借此否認或合理化苦難,而不去直面它,或像他所推崇的古希臘人那樣,讓它有點價值——即使無法讓它美,也至少可以讓其有意義。要質(zhì)疑惡的問題,我們不必去質(zhì)疑上帝的性質(zhì)和存在,或?qū)砩男拍?。相反,要去質(zhì)疑惡的問題,我們必須時刻記住好運的偶然性,明白否認不幸的必然性和生命的有限性,是多么地不理智。恰如伯納德·威廉姆斯寫的那樣,“唯有那些期望世界美好的人,才會有惡的問題?!?a id="_ftnref16" title="" href="#_ftn16" name="_ftnref16"> 因此,我們質(zhì)疑那些對上帝和來生觀念的濫用,因為它們罔顧事實,壓制了我們最深刻的情感反應(yīng),還向我們保證說,我們所受的苦難都是值得的。
例如,Roderick Chisholm, “The Problem of Evil,” in The Problem of Evil, ed. M. M. Adams and R. M. Adams (Oxford: 1990) and Alvin Plantinga, Freedom and Evil (London: 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