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喜歡有趣的人,我當然不會放棄閱讀這種獲得有趣的機會。結果就發(fā)現(xiàn),作家里有些人擁護有趣,還有些人是反對有趣的。馬克·吐溫是和我一頭的,或者還有蕭伯納——但我沒什么把握。我最有把握的是哲學家羅素先生,他肯定是個贊成有趣的人。摩爾爵士設想了一個烏托邦,企圖給人們營造一種最美好的生活方式,為此他對人應該怎樣生活做了極詳盡的規(guī)定,包括新娘新郎該干點什么——看過《烏托邦》的人一定記得,這個規(guī)定是:在結婚之前,應該脫光了身子讓對方看一看,以防身上暗藏了什么毛病。這個用意不能說不好,但規(guī)定得如此之細就十足讓人倒胃,在某些季節(jié)里,還可能導致感冒。羅素先生一眼就看出烏托邦是個母豬架子,乍看起來美輪美奐,使上一段,磨得光禿禿,你才會知道它有多糟糕——他沒有在任何烏托邦里生活過,就有如此見識,這種先知先覺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他老人家還說,須知參差多態(tài),乃是幸福的本源。反過來說,呆板無趣就是不幸福——正是這句話使我對他有了把握。一般來說,主張扼殺有趣的人總是這么說的:為了營造至善,我們必須做出這種犧牲。但卻忘記了讓人們活著得到樂趣,這本身就是善;因為這點小小的疏忽,至善就變成了至惡……這篇文章是從豬要求給點氣氛說起的。不同意我看法的人必然會說,人和豬是有區(qū)別的。我也認為人豬有別,這體現(xiàn)在人比豬要求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除此之外,喜歡有趣的人不該像那群種豬一樣,只會發(fā)一通牢騷,然后就被閹掉。這些人應該有些勇氣,做一番斗爭,來維護自己的愛好。這個道理我直到最近才領悟到。
我常聽人說: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人對現(xiàn)實世界有這種評價、這種感慨,恐怕不能說是錯誤的。問題就在于應該做點什么。這句感慨是個四通八達的路口,所有的人都到達過這個地方,然后在此分手。有些人去開創(chuàng)有趣的事業(yè),有些人去開創(chuàng)無趣的事業(yè)。前者以為,既然有趣的事不多,我們才要做有趣的事。后者經(jīng)過這一番感慨,就自以為知道了天命,此后板起臉來對別人進行說教。我以為自己是前一種人,我寫作的起因就是:既然這世界上有趣的書是有限的,我何不去試著寫幾本——至于我寫成了還是沒寫成,這是另一個問題,我很愿意就這后一個問題進行討論,但很不愿有人就頭一個問題來和我商榷。前不久有讀者給我打電話,說:你應該寫雜文,別寫小說了。我很認真地傾聽著。他又說:你的小說不夠正經(jīng)——這話我就不愛聽了。誰說小說非得是正經(jīng)的呢。不管怎么說吧,我總把讀者當做友人,朋友之間是無話不說的:我必須聲明,在我的雜文里也沒什么正經(jīng)。我所說的一切,無非是提醒后到達這個路口的人,那里絕不是只有一條路,而是四通八達的。你可以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