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美國國務院在有關人權問題的發(fā)布會上對韓國的人權工作給出評價稱,韓國在民主主義和人權方面是亞洲最明亮的燈火之一。
韓國是一個由國民爭取到了民主主義的國家,是所謂的自生的民主主義國家。作為一個以國民的力量和平實現(xiàn)政權交替的國家的總統(tǒng),我覺得我應該為這種犧牲做出一點回報,來彌補這些犧牲者的遺憾。其實政治不就是為了彌補遺憾嗎?累積了很多遺憾后就很難做別的事情,不是嗎?
2001年1月,國會通過了《疑問死亡真相糾正特別法》、《民主化運動有關人士名譽恢復及其補償?shù)南嚓P法律》、《濟州“4·3”事件真相糾正及犧牲者名譽恢復相關法律》等,并舉行了公開簽署儀式。法案相關團體的代表和相關人士出席了簽署儀式。一直以來,“事實”是存在的,但“法律”沒有跟上,該有多少人為此而嘆息和流淚呢。這些法案都是大家極其期待的法案。我把簽字筆遞給了相關團體。和巨大的犧牲相比,我的這種做法顯得微不足道,但其中也包含著查明這些民主悲劇,并使之永存史冊的意圖。
《疑問死亡真相糾正特別法》就如其字面意思所言,是有關對民主運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不明不白的死亡事件追查和糾正的法律。有很多民主義士、市民、學生在某一天突然死去。僵硬的尸體沒有任何言語,留下的只是千萬個疑問。雖然有人這樣不明不白地死去了,但有關當局卻沒有進行徹底調(diào)查,這些人在死后竟被自己的祖國置之不理,是權力再一次扼殺了他們。我認為,揭開真相,讓他們重回歷史舞臺,是活在今天的我們理所當然應盡的責任。如果對他們的死不聞不問,如何說這世間正義猶存?我們應該追查糾正疑問死亡的真相。我們不僅要為死去的人洗去冤屈,也要給現(xiàn)在活著的遺屬一個滿意的交代。疑問死亡真相追查糾正委員會于2000年10月成立,委員會對1973年被中央政府抓去進行拷問后以一具尸體回到家人身邊的漢城大學教授崔鍾吉等受到冤屈而死去的人進行了詳細的調(diào)查,讓他們重返歷史舞臺。
《民主化運動有關人士名譽恢復及其補償?shù)南嚓P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為那些民主化運動的犧牲者及其家屬恢復名譽并進行補償。全泰壹自焚事件、YH工會事件、人革黨事件、元豐毛紡事件、“3·1”民主救國宣言事件、反對三選改憲斗爭、民青學聯(lián)事件、釜馬抗爭事件等的相關人員都得到了平反。
《濟州“4·3”事件真相糾正及犧牲者名譽恢復相關法律》的制定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濟州“4·3”事件是朝鮮戰(zhàn)爭前后發(fā)生在濟州地區(qū)的平民屠殺事件。我認為應該為此事件的被害者及其在數(shù)十年間被罵為“暴徒”、“赤色分子”的家屬平反并表示深深的歉意?!?·3”事件是現(xiàn)代史上的恥辱。根據(jù)該法律的規(guī)定,政府開始著手調(diào)查真相,并在2003年采納了政府層面的“真相報告書”。對于事件真實性的追查糾正引發(fā)了很多爭論,但人權委員會依然還原了事實。
“南勞黨和濟州道黨引發(fā)的武裝暴動成為‘4·3’事件的導火線。但由于強力鎮(zhèn)壓,眾多人遭到了迫害,大批平民無辜犧牲?!?/p>
自此,濟州島人民終于可以從心靈的疾苦中解脫出來了。積累了50年的怨恨應該多少可以得到平復了。我想不止是濟州島,在我國任何一個村落都會有痛苦揪心的故事。那是整個國家成為墳墓,山河被鮮血染紅的近現(xiàn)代史。因為東學運動,“6·25”戰(zhàn)爭奪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很多人毫無理由、不知罪名地死去。
我們的近現(xiàn)代史沒有停息過血雨腥風。忽視這些冤魂,不洗去這些遺屬的冤屈,我們怎么可以做其他的事情呢?對這樣的冤魂冤情置之不理,活著的我們何談和解·!正視過去的歷史,是現(xiàn)在的我們?yōu)楹徒獗仨氉龅氖虑椤?/p>
我為改善監(jiān)獄內(nèi)輕視人權的行為做了很多努力。很多在獄中的人并沒有為出獄后開始新生活而進行準備,反而在學習新的犯罪手法并預謀再次進行犯罪。我覺得不改變教育環(huán)境是無法實現(xiàn)真正教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