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故鄉(xiāng)月,終有情 15

星星·月亮·太陽 作者:江勇振


這首詩再一次地說明了胡適的“名分”論,也就是說,中國人結(jié)婚以前的愛是“基于想象,根于名分”。即使這是他“不得已的自我安慰,自我欺瞞”,④至少,胡適在留學初始,在認識韋蓮司以前,就已經(jīng)抱持這樣的看法。他在這首詩里所說的:“份定長相親”,“由份生情意”,與他詩里所說的故鄉(xiāng)情是相對稱的:“生不識故里”,“終有故鄉(xiāng)情”。寫完這首詩五個月以后,他就從加拿大的溫哥華坐船回國了。留美七年,盡管胡適曾經(jīng)有過“他鄉(xiāng)月,相思得?”的徘徊,最終,還是“故鄉(xiāng)月,終有情”。

① 胡適稟母親,1916 年9 月27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97-98 頁;又參閱《胡適留學日記》,第四冊,1030-1031 頁。

② 胡適致江冬秀,1916 年7 月27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91 頁。

③ 胡適稟母親,1917 年1 月17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00-101 頁。

④ 周質(zhì)平,《吹不散的心頭人影——記胡適與曹佩聲的一段戀情》,《胡適叢論》(臺北:三民書局,1992),24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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