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我們談論自由時我們在談論什么(2)

想象另一種可能 作者:李淼


其實,第二個故事中的旁觀者面對的選擇和第一個故事中的司機面對的選擇完全是一樣的,為什么在類似的情形下,功利主義或結(jié)果性道德不再起作用了呢?教授解釋道:因為第二個故事中起作用的是動機道德論或者說絕對道德論,它以康德的道德論為代表。

當然,我們通常不會處于類似上述兩個故事的窘境中,連岳所談的自由主義,也不涉及以殺他人的方式救人。他所談的,是作為個體的我們,是否應該犧牲自己的自由去成全別人,或者,我們是否應該要求一個人犧牲自己的自由來成全他人。在前一種情況下,我們多數(shù)會支持連岳,因為我們?nèi)魏我粋€人都會成為那個主體;而在后一種情況下,我們多數(shù)會要求他人犧牲小我成全大我,因為此時我們不是犧牲的那個主體。這兩種情形,和哈佛大學桑德爾教授講的兩個故事類似,只不過桑德爾的故事過于極端,因為涉及殺人。

為了清晰起見,我們現(xiàn)在重新表述一下邊沁的功利主義:道德的最高原則,無論是個人道德還是政治道德,都是將公共利益最大化,或?qū)⒓w幸福感最大化。

在這樣表述之后,我們就知道,連岳反對的就是邊沁的功利主義。當然,連岳在第二篇與朱建陵商榷的文章中解釋了他選擇自由主義的理由。他認為選擇自由主義是最快最好的路,違反邏輯的事自然會消亡,例如蘇聯(lián)的極權(quán)。

也許我們不能同意自由主義總是最快最好的路,但我們不得不同意連岳對自由主義的定義,將任何其他價值凌駕于個人價值之上就是非自由主義。利益最大化本身就充滿爭議,同時也是無法真正計算的。犧牲個人成全多數(shù),犧牲少數(shù)族裔成全多數(shù)族裔,看起來完全不同,卻完全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則。對于掌握計算權(quán)力的人來說,他還可以定義誰的幸福價值更高,這樣就會導致完全無視個人,將社會引向地獄的悲劇。

換句話說,自由和生命一樣,是無價的,無法計算。對于一個社會來說,還有什么比追求個人自由具有更高的價值?還有什么比支持他人維護個人自由更好的選擇?

選擇自由主義并不容易,同樣在桑德爾教授的第二節(jié)課上,多數(shù)美國學生選擇邊沁的功利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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