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提倡體育精神 1

大學之魂 作者:智效民


胡適在中國公學任職時間很短,滿打滿算才二十個月,但是他的所作所為卻可圈可點。別的不說,單說他對學校運動會的認識,就振聾發(fā)聵。

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是“發(fā)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在國人心目中,體育的功能不外乎兩個:一是爭奪獎牌,為國(包括為集體)爭光,這是前半句話的所指;二是強身健體,延年益壽,這是后半句話的含義?;谇罢?,人們對中國健兒在奧運會等國際比賽上“奪金獲銀”歡呼雀躍,興奮不已;但是我總覺在“體育興”與“國運興”之間不能簡單地畫上等號。至于后者,許多人熱衷于保全個人生命,對身外的大是大非不聞不問,這又隱含著對整個社會的無奈。

看看胡適對體育的理解,也許可以糾正上述偏見。

胡適從小體弱多病,不大喜歡運動。到美國后第一次觀看橄欖球比賽,在隊員的廝殺和拉拉隊助威聲中,他很不習慣。心想:“這真是羅馬時代的角抵和斗獸的遺風,很不人道的。”(《胡適全集》第二十卷,第89 頁)隨著對西方文明的深入了解,他認識到體育不僅可以鍛煉身體,對人格的養(yǎng)成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大約在1930 年春季,中國公學要召開學校運動會,為了讓同學們踴躍參加,正確對待競賽中的勝敗,他親自撰寫運動會會歌。這首歌的歌詞如下:

健兒們大家向前,

只一人第一,

要個個爭先。

勝固然可喜,

敗亦欣然,

健兒們大家上前。

健兒們大家齊來。

全體的光榮,要我們擔戴。

要光榮的勝,

光榮的敗,

健兒們大家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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