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我的立場是,事實與價值的緊張關系是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不管我們無休止地討論什么,都可以在理想主義者和現實主義者、完美論者和務實論者、理性主義者和經驗主義者的爭論模式中得到改造。我以為這是一個很有利的線索,它不僅有助于組織浩如煙海的文獻,而且有助于漸漸掌握“管理沖突”的能力,從而推動民主的發(fā)展。
第二卷的標題是“古典問題”。如題所示,這里的思路更帶有歷史性,重心從事實與價值的緊張關系轉向試錯過程。自古希臘人最早構想并實踐城邦民主以來,人類已經花了兩千多年的時間去發(fā)現和建立某種可行的大范圍民主制度。既然各種政治制度是出自人類的創(chuàng)造和構想,今天這些民主制度的發(fā)明自然便同觀念和理想的歷史有關,并且只能在這個歷史中才能得到最好的解釋。當然,民主制度中有許多組織——例如政黨——并不是因為有事先的構想才出現的。但是若不對權力、暴力、自由、平等、法律、正義、權利和代表這類字眼不斷進行痛苦的思索,這樣的機制也不可能出現。這些字眼(和其他許多字眼)的核心意義,主要是通過成功與失敗,因此也是通過集體的歷史學習才得以確立,從這個重要的意義上說,它們是歷史經驗的運載者。作為經歷了若干世紀的主流政治學說,它擯棄了那些不適當的成分,即權力、暴力、自由、平等等概念中那些沒有經受住“檢驗”而易于導致“錯誤”,一經采用便會再次失敗的含義(定義)。如果沒有從亞里士多德到——譬如說吧——托克維爾一直進行著的、形成政治學詞匯的這種試錯探索,我們今天就會無家可歸,也肯定看不到我們有能力建起的民主制度。
可見,民主的組織有賴于一個思想論說的主流所形成和甄選的那些觀念和理想,這一主流始于古希臘,通過作為經驗提示者的詞(概念)而被有選擇地代代相傳。然而今天這一論說領域已陷入一片混亂。如我們所知,這首先要歸咎于一種意義理論(約定論),它不可避免地破壞了知識的歷史積累。如果意義歸根結底是任意的,何必還要為過去的任意約定而煩心呢?過去不過是通向未來之路上的障礙。其實不然。無視過去的經驗,只會使過去的錯誤和可怕現象再次出現。為了前進,我們必須避免倒退。
倒退只是一種可能,另一種可能是干脆跌倒。最近許多有關民主的理論構想似乎在把民主視為理所當然,民主制度過去一直有而且仍然有失敗的趨勢。在古希臘,它們是短命的,而且從各方面說,是不適于生存的;它們在中世紀的社會胎體中很快便死掉了;即使在今天,盡管對民主一詞有普遍的敬重,開幕式舉辦了不久便被推翻的民主,或時斷時續(xù)的民主,還是要多于長期穩(wěn)定的民主的數量。拉丁美洲即可充分證明這一點。在20世紀的歐洲,意大利、德國、奧地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臘的民主制度都曾中斷。新興的非洲國家如果說有民主制度的話,也不過是些朝生暮死的民主。基于這些考慮,讓我再問一次,我們能夠容忍一個其言辭已不再傳遞經驗的論說領域嗎?我認為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