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碼在人類的政治歷史上,機關民主化都不會有好的結果。在中國共產(chǎn)黨的歷史上,也有過人們認為在軍隊也要實行軍事民主體制的時候,但毛澤東在古田會議的決議中批評了這樣的錯誤思想。毛澤東稱之為“極端民主化”,其主要表現(xiàn)就是:要求在紅軍中實行所謂“由下而上的民主集權制”、“先交下級討論,再由上級決議”等。毛澤東的第一項糾正辦法就是“從理論上鏟除極端民主化的根苗。首先,要指出極端民主化的危險,在于損傷以致完全破壞黨的組織,削弱以致完全毀滅黨的戰(zhàn)斗力,使黨擔負不起斗爭的責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敗。其次,要指出極端民主化的來源,在于小資產(chǎn)階級的自由散漫性。這種自由散漫性帶到黨內(nèi),就成了政治上的和組織上的極端民主化的思想。這種思想是和無產(chǎn)階級的斗爭任務
根本不相容的”,另外,一定要實行“在組織上,厲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生活”。在這里,毛澤東為中共的軍事民主確立了基本的界限。因為軍隊不可能按照一般的政治民主原則行事,結果大家接受了毛澤東的這一思想并建立了新軍事原則。但在1949 年以后,將軍事民主運用到了政治領域,甚至作為處理所有中國民主問題的金科玉律,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行政機關與軍隊有相同的性質。中央政府的各個部委不可能按照人民代表大會的規(guī)則工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中明確規(guī)定,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副總理、副部長都要向總理和部長負責,在這里不實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民主制,并且,按照憲法規(guī)定,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和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由總理提名,由全國人大決定。那么,既然部長任命的決定都不由一個部自身來決定,為什么副部長和司長、副司長甚至處長、副處長的任命卻要由一個部委內(nèi)部來行民主投票呢?民主投票反而讓官員更重視人際關系在機關實行職務晉升的民主投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家并不認為行政工作本身重要,而是認為人際關系最為重要。結果,請客送禮、吃喝玩樂,就成了一種體制性的要求,因為民主自然就要求拉選票??偛豢赡芗纫笸镀庇植蛔寘⑦x人拉選票,既然要選舉,客觀上就是鼓勵拉選票。如果不允許公開拉選票,那就要暗中操作了,結果就更不規(guī)范、不公平了。更為廣泛地說,如果一個行政單位的領導人由單位自身的工作人員選舉產(chǎn)生,那么,這個領導人一定會對單位的工作人員負責,也就是說,會照顧到自己單位的利益。而如果一個國家部委的領導人由部委工作人員決定,同樣,部長或者主任就會產(chǎn)生對這個部委的工作人員負責而不可能對國務院負責的行為。這樣的機制,往往會產(chǎn)生行政中的低效率,甚至是誰也不敢對社會負責的現(xiàn)象,機關中也會出現(xiàn)“逆淘汰”的現(xiàn)象,即淘汰對國家和社會負責而不對機關利益負責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