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發(fā)凡(2)

《存在與時間》釋義 作者:張汝倫


德國學者托馬斯·倫奇(Thomas Rentsch)編的《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一書,也是將《存在與時間》全書分成11個專題,由11位學者分別來承擔解釋。這11位學者都是國際上知名的海德格爾研究專家,因而他們的解釋大都比較精到,但由于是以專題為綱而不是逐章逐節(jié)的“詳解”,不可避免許多地方一帶而過,例如,第五章“日常性釋義學與在世存在”,解釋第二十五節(jié)到第三十八節(jié)。但最后3節(jié)(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只用了1頁的篇幅。美國學者史蒂夫·萊文(Steven Levine)編的《論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是由紐約社會研究新校的兩位著名教授西蒙·克里奇利(Simon Critchley)和賴納·許爾曼(Reiner Schürmann)寫的三篇詮釋此書的文章組成,這三篇文章以他們在新校的有關課程為基礎,旨在糾正在英語世界將海德格爾理解為一個實用主義者的解釋。這三篇文章與其說是對《存在與時間》的文本解釋,不如說是以這部著作為中心,但并不局限于它而對海德格爾一些基本思想的研究,詮解精當,頗有新見。

當然,國外學者解釋《存在與時間》的著作也有非常詳盡到位的,海德格爾晚年的助手和他的《全集》主要編纂者馮·赫爾曼的《此在的釋義學的現(xiàn)象學》一書就是這樣的著作,這部著作到2008年已經(jīng)出版了三卷,但只是對《存在與時間》第一篇四十四節(jié)的闡釋,第二篇的闡釋尚告闕如,使要通讀全書的讀者未免會感到有點遺憾。此外,此書澄清了《存在與時間》中的許多疑難問題,但過于拘泥于海德格爾的專業(yè)語言,有些煩瑣,有些地方讓人覺得并不比《存在與時間》原書更好懂。而他的另一部解釋《存在與時間》的著作《主體與此在》只解釋了《存在與時間》中的語言思想和其他一些主題,同樣未解釋全書。美國學者Hubert L.Dreyfus的《在世存在》一書用英語哲學界和社會科學的材料來解釋《存在與時間》,頗有特色,對英語世界解釋或導讀《存在與時間》的著作影響很大,但也只是對《存在與時間》導論和第一篇的解釋,根本未及第二篇。并且,作者本人的英美哲學的背景,多少也體現(xiàn)在了他對海德格爾的解釋中。

匈牙利裔美籍學者瑪格達·金(Magda King)的《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指南》一書倒是非常重視《存在與時間》的第二篇,可似乎有點過了頭,她對第一篇的解釋只占全書三分之一的篇幅,剩下的篇幅都用來解釋《存在與時間》的第二篇了。這種比例的不對稱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部著作不是出于金本人之手,是別人(John Llewelyn)將她1964年出版的著作《海德格爾哲學: 他的基本思想指南》與她身后留下的解釋《存在與時間》第二篇的手稿合在一起編成這部書。正好《海德格爾哲學》這部書當時只涉及《存在與時間》第一篇的內(nèi)容,所以編者就將這部著作當做對《存在與時間》第一篇的釋義,而將金那些解釋第二篇的手稿順理成章原封不動拿來作為這部著作的重頭部分。但如果對第一篇沒有很好理解的話,第二篇即使有較好的解釋也很難完全弄懂。不管怎么說,金的這部著作盡管不乏足可稱道者,但總使人有比例失調(diào)的感覺。

相比較而言,美國學者凱林(E.F.Kaelin)的著作《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的結構就比較合理,雖然他也把解釋的重心放在第二篇上,但用來解釋第一篇的筆墨與解釋第二篇的筆墨相差并不大。Kaelin這部著作的優(yōu)點是解釋語言比較通俗易懂,但似乎只是滿足于展現(xiàn)“它(《存在與時間》)有的結構”,(E.F.Kaelin, Heidegger s Being and Time,  Tallahassee:The Florid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9,p.11.)未能對該書的內(nèi)在義理有深入的抉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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